爭議法案三讀 政院批侵害行政權 將採合法合憲救濟手段
今日(30日)是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立法院組織法》等修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這是憲政史上首次立法院在預算會期完全未審議該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卻強行通過具高度爭議、侵害行政權的法案,行政院勢將採取合法、合憲的作為與救濟手段,以維護憲政秩序與民主價值。
李慧芝指出,《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廣電三法)自2003年修正以來,確立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的原則,作為防止政治介入媒體、維護媒體獨立與新聞自由的核心制度,然而在野黨本次修法明顯是為了個案,而將政黨意志的手伸入獨立機關當中,違反司法針對個案正義的重要法律精神,讓不符換照規定之特定業者藉濫行訴訟持續違規經營,佔用公共性的廣電頻道資源。
另外,李慧芝指出,黨產條例自2016年制定後,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93號的合憲性檢驗,包括救國團等附隨組織認定,相關案件正在司法審理程序,部分財產爭議更已判決確定,但立院今日的修法讓公共財產持續遭侵佔,國產再度淪爲特定政黨集團的私產,悖離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及國家落實轉型正義的要求。
對於《立法院組織法》三讀修正,李慧芝表示,該修法過程未經過實質討論,法案文字更將相關歲費定性為「立委補助費用」,誤解公費助理費用的人事費性質,恐怕將使現行刑法制裁體系出現漏洞;另外,部分加給欠缺明確驗證機制,恐怕也將成為規避審計制度的缺漏。
李慧芝強調,面對立法院棄守憲法職權、完全未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更接連倒退式修法,通過侵害行政權、悖離憲政民主價值的法案,行政院勢將採取合法、合憲的作為與救濟手段,以維護憲政秩序與民主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