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簡任10職等以下赴中管理 陸委會:落實現行「須核准」規定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陸委會近期函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函給公務機關及教育單位,請各機關應加強簡任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的赴中管理,不論平假日若要前往中國,須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才可前往。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今天說,這個其實是現行規定,但很多機關沒按照規定做,很多公務員甚至不知道有這規定。
陸委會4月1日曾舉行「落實公職人員赴中交流揭露制度會議」,研商相關情況。梁文傑說,陸委會確實有請人事行政總處發函給所有公務機關、教育單位,要求加強簡任第10職等以下公務員赴中管理,不論平假日,如果去中國大陸,要經機關核准才可過去。
梁文傑強調,這個其實就是現行的規定,但是很多機關沒有按照規定做,很多公務員甚至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譬如說春假放5天,公務員覺得不用請假,就直接去中國,但他們不知道除了請假外,還要核准才行去。所以是重申公務員「要照現在的規定走」,並沒有增加新規定。
另外,政府「專案清查」軍公教人員有無申請中國身分證件,查出2人有中國身分證、75人有居住證。梁文傑說明,這2人是任公職前申請的,自幼由父母代為辦理,這種情況滿普遍的,這兩位因為都有主動坦承,所以用適當方式協助註銷中國戶籍。
梁文傑指出,在居住證部分,因為無法放棄,只有到期,所以採取剪角銷毀,若已到期的是填具結書,表明以後不會再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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