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補助再加碼 第2、3次療程每次最高多5萬元
為減輕不孕夫妻接受試管嬰兒療程的經濟負擔,落實行政院「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方針,國健署今天(27日)宣布加碼「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方案」,提高第二、三次療程補助額度,自今年9月1日起提出申請者,每次最高增加新台幣5萬元,讓有需要接受多次療程的不孕夫妻獲得更實質的支持。
「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方案」自去年11月1日上路,補助次數與金額以首次申請時妻子年齡為準。未滿40歲者,第一次療程最高補助為15萬元,第二、三次最高10萬元,第四至第六次每次最高6萬元;40歲至未滿45歲者,第一次療程補助則為13萬元,第二、三次最高8萬元。所有療程無需一定懷孕成功即可申請,可依據各個療程不同的施術方式與結果給予補助,每胎最多可補助6次療程,40歲至未滿45歲則最多3次。
國健署27日宣布試管嬰兒補助再加碼,第二、三次療程每次最高多5萬元。未來,受術妻未滿40歲者,每胎第二、三次療程由現行最高補助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40歲至未滿45歲者,每胎第二、三次療程由現行最高補助8萬元提高至13萬元。國健署期盼提高第二、三次療程補助額度,減輕不孕夫妻接受治療的經濟負擔,讓有生育意願的夫妻不因首次療程未成功而卻步。
國健署自2021年7月1日起推動「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方案」,將補助對象由最初僅限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妻未滿45歲且至少一方具我國國籍的不孕夫妻。近年來依補助成效持續精進,並於2025年11月1日起推出「試管嬰兒補助3.0方案」,依受術妻年齡及申請次數提高補助額度;如有意願再生育下一胎,補助次數及額度可重新起算,讓不孕夫妻能更安心規劃生育。
國健署指出,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超過7.2萬對夫妻接受試管嬰兒補助,累計補助金額達89億元,並協助超過3.1萬對夫妻迎接3.6萬名新生兒,其中1,802名為第二胎,6名為第三胎。根據國健署統計,在3.0方案申請案件中,第二胎以上占11.0%,較2.0方案4.1%明顯增加,顯示提高第二胎補助額度並重新起算補助次數有助於支持不孕夫妻在迎接第一胎後,再次實現生育願望。
國健署長沈靜芬提醒,試管嬰兒補助可協助減輕不孕夫妻的經濟負擔,但年齡仍是影響生育力的重要因素,有生育規劃的夫妻應及早規劃、把握生育時機。如有規律且未避孕的性生活,女性未滿35歲者經過1年仍未懷孕,或35歲以上者經過6個月仍未懷孕,建議及早就醫接受評估。(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