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發布CRPD獨立評估意見 籲政府正視障礙者現實困境
國家人權委員會14日發布獨立評估意見,顯示障礙兒少及女性受剝削、暴力、不當對待的比例逐年增加。同時,障礙者在職場不僅面臨薪資低、保障不足等困境,更深受歧視與汙名化之苦,呼籲行政院盡速訂定《國家身心障礙策略》,立法、司法及考試等院也須推動相關修法與指引。
國家人權委員會14日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指出我國「家外安置兒少」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數逐年增長,但卻有15%的「家外安置兒少」遭受不當安置;學校方面,也未確切落實障礙兒少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未提供適齡、淺白的會議資料,讓參與的障礙兒少難以理解。
資料也顯示在各保護通報案件中,被害人為障礙者的比例逐年增加,政府應確實正視此一警訊;另外除了障礙兒少外,障礙女性也屬於高度脆弱群體。人權會委員葉大華說:『(原音)因為她們障礙的問題,沒有辦法即刻離開現場,更不用講要蒐證。政府要正視她們遭到性別暴力或是受到騷擾時的求助困境,應該積極研議來提供符合需求的防身輔具跟支持的資源。』
另外有關工作及就業權部分,調查顯示障礙者的勞動參與率雖略有提升(21.9%),但與全體國民(59.2%)相較後仍有明顯差距。同時,障礙者多半從事部分工時、臨時性、人力派遣等非典型工作,不但薪資水準普遍偏低,勞動保障也不足,容易成為遭受剝削的群體。
人權會也點出,障礙者在職場仍然遭受污名化與歧視,除了在面試階段不敢主動揭露自己障礙身分,就算被錄取,也可能被要求「自願離職」,顯見法規上的缺漏。人權會委員王幼玲說:『(原音)辦理員工全民健康保險加保的手續,老闆如果知道員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會有要求錄取的障礙者自願離職的狀況。』
人權會建議,行政院應有國家策略的規劃,訂定《國家身心障礙策略》,但遺憾目前尚未有任何進度;立法院則應推動修法,明訂「國家人權委員會」為獨立人權監督機構,並納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中,確保人權會的運行;司法院應修正《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考試院則需訂定障礙公務員權益之指引,並確保障礙者參與國家考試的權益。(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