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機密 觸犯國安法 台積前工程師陳力銘判十年
台積電(2330)四名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陳韋傑,因涉竊取、外流台積電核心機密檔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昨(27)日依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意圖使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共五罪,各判處四人十年、三年、二年及六年徒刑。
另外,陳力銘轉職的台灣東京威力(TEL)公司,成為檢方依違反國安法起訴的公司法人首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為,東京威力公司未善盡監督之責,任由受雇人涉犯共五個營業秘密域外使用罪,處罰金1.5億元並宣告附條件緩刑三年,於判決確定日起一年內,向台積電和公庫各支付1億元及5,000萬元。
對於相關判決,台積電表示,台積電對任何違反公司保護營業秘密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絕對從嚴處理,追究到底。
台灣東京威力公司則回應,本次調查及判決結果,均無東京威力科創(Tokyo Electron)及TEL台灣存在組織性介入或相關機密資訊外流情事。TEL台灣強調,已和台積電協商,雙方同意強化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保護與共享原則,此事對該公司營運無影響。
判決指出,陳力銘原任台積電12廠良率工程師,離職後轉任台積電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台灣東京威力行銷部門,為替東京威力爭取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的設備供應商,多次央求三人翻拍台積電機密檔案,用以改進東京威力的蝕刻機台。
另外,曾帶領東京威力科創深耕中國大陸市場的陸籍主管陳捷日前離職,原因是他被查出涉及投資競爭對手。(記者蔣永佑、簡永祥、尹慧中、李珣瑛、編譯劉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