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誤導】網傳大法官釋憲被記者問掛在台上?無法回答問題?缺乏脈絡的剪輯影片!刪減原始回應

MyGoPen

發布於 2025年12月29日13:12 • MyGoPen

網傳「釋憲被記者問掛在台上」的影片,。經查證,其截取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司法院舉行的記者會,影片有剪輯、易誤導民眾的狀況,刻意打亂原始問答次序並刪減書記廳廳長的回應,將廳長塑造成無法回答記者提問的印象。為完整了解事件脈絡,避免被片段資訊誤導,收到不明片段時,建議查閱記者會的全程影音內容。

網傳大法官釋憲被記者問掛在台上的影片?
原始謠傳版本:

犬法官釋憲被記者問掛在台上 #大法官內戰

主要流傳這段影片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網傳影片的原始來源及脈絡為何?
(一)2025 年 12 月 19 日,憲法法庭公布 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宣判中華民國 114 年 1 月 23 日修正公布之憲法訴訟法第 4 條第 3 項、第 30 條第 2 項至第 6 項及第 95 條等規定,有違憲疑義。
同一天下午 3 時,司法院召開記者會,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主持說明,並在司法院官方 YouTube 頻道進行直播;檢視全長約 51 分鐘的內容,媒體提問從 36 分 08 秒開始。
經查證,網傳影片的剪輯有打亂問答次序、刪減司法院原始回應內容、將不同提問的回應剪在一起,容易造成誤導民眾的狀況;因此,以下按照原始發言順序,整理還原網傳影片所提及之原始內容的逐字稿,並以紅字標示傳言刪減的部分:
(二)TVBS 新聞網記者:「這裡是 TVBS 新聞網,請問一下,那如果假設今天只有五位大法官,然後就是可以做出判決,那如果之後……是不是代表說以後大法官其實只要一個或兩個或三個,那他們其實這樣子也可以,就是因為,就是為了讓案件順利進行,然後一樣決定是否違憲這樣?」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有關於您剛剛提問的那個部分的問題,因為案件的進行的部分還是一樣,是屬於大法官的審判核心事項,這邊基於審判獨立,我們這邊也不方便表示意見。」
(三)未告知媒體名稱記者 1:「不好意思廳長,今天想再次提問,就是我們看到一份新聞稿,就是說有三位大法官就是一個不同意見書的新聞稿,那他們就質疑說這五位大法官做的判決是無效的,然後他們提出嚴正質疑,那想問一下,這個所以這個判決到底是怎麼樣的情況?確認是有效還是無效?」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嗯,這個,按照憲法訴訟法第 38 條,憲法法庭的判決就拘束全國各機關人民的效力,那憲法法庭在本篇判決理由的 93 段有詳細說明說,不可以只依大法官人數不足這件事情,就進行否定大法官行使職權正當性的理由,那三位大法官是不是承認本件判決的效力,或是對於本件判決效力所採的立場,那書記廳這邊不能代替三位大法官表達他們的意見。
(四)未告知媒體名稱記者 2:「請教廳長跟處長,兩位都是學經歷俱優,然後就是來這個司法院跟憲法法庭這邊服務,那請教兩位就是說,我們這次總共按照憲法增修條文,總共憲法法庭應該有 15 位大法官,然後目前就是有 5 位參與就是這次的 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那就是在跟我們相同的這個,或類似的民主國家裡面,有沒有其他國家也有像我們類似這樣,就是只有三分之一的大法官就可以做出相關的判決?謝謝。」
司儀:「這部分是不是就是還是維持我們今天討論判決的內容?然後……還是說……」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對,因為這部分並不是我們本件案件審理的標的, 所以這個部分書記廳沒有辦法說明。」
(五)網傳影片的最後一段將前述(三)許碧惠廳長的回應刪除,只從別的地方剪了一句「嗯這個」,再加上記者會結束後其他媒體記者在台下表示:「不是啊,我是要問那個,我知道你沒有辦法回答。」
台下記者那段話的來源是《中天新聞》的畫面,根據《中天新聞》在 YouTube 上發布的影片,該記者當時說:「廳長,我是要問說吼,(有一句無法辨識)。」
許碧惠廳長:「(未拿麥克風,聽不到回應內容)」
記者:「不是啦,我是要問那個,我知道你沒有辦法回答,我是要問一個問題是說……(中天新聞切斷收音)」
完整片段比對可參考以下影片:

結論
網傳影片剪輯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司法院召開的記者會,但有刻意剪輯、誤導民眾的問題,營造出書記廳廳長無法回應記者提問的情形,和原始情況不符。
由於憲法法庭及相關判決、說明等等具高度專業性,建議民眾觀看完整記者會內容或閱讀憲法法庭公布之完整判決摘要書,避免遭斷章取義或誤導。

資料來源:
Judicial Yuan 司法院影音 YouTube - 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記者會(1141219)
中天新聞 YouTube
延伸閱讀:
憲法法庭 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摘要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多圖/國4神岡段嚴重車禍!水泥車追撞小貨車…女遭拋飛車外命危搶救中

三立新聞網
02

嬰幼海苔爆食安/送驗7款食品重金屬全超標 踢爆韓國進品嬰幼兒海苔藏中毒危機

鏡週刊
03

中共軍演後海委會辦聚餐 海巡署:無喝酒、唱歌

自由電子報
04

百貨洗車業「強迫鍍膜」! 駕駛怒:我只有問價 業者回應了

TVBS
05

昨一家四口才出門玩...台中1歲8月大男童疑嗆奶 送醫不治亡

台視
06

中國外交部慌了!馬杜羅與習近平6大獨裁共通點曝光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