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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車禍求償恐落空?律師曝肇事者若沒保「1險種」:悲劇才剛開始

風傳媒

更新於 2025年05月20日09:01 • 發布於 2025年05月20日08:55 • 李孟恩
民眾20日至三峽重大車禍路口,擺放鮮花零食為傷者祈禱。(顏麟宇攝)

新北三峽昨(19)日發生重大車禍,78歲余姓老翁駕車不明原因暴衝,高速撞上放學學生與等紅燈的騎士,釀成3死12傷慘劇,掀起社會譁然。對此,律師何孟臨指出,罹難者與傷者家屬可向肇事者請求醫療費、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初步估算每人賠償金額約為480萬元。不過若余男並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即使家屬聲請強制執行,他仍可主張「基本生活保障」,最終恐一毛都不賠。

何孟臨在臉書發文提到,現實角度而言,唯一能讓受害者家屬繼續生活、孩子繼續讀書的就是錢,經他估算,3名死者包含雙親撫慰金、喪葬及醫療費用,金額約在1440萬元;12名傷者若不分傷勢輕重,後續醫療撫慰一個人算50萬元,總共就要600萬元,所以這場車禍的肇事求償至少要2040萬元。然而,他分析,肇事駕駛開的是台10年以上的老車,高機率沒保第三人責任險,只會有基本的強制險,最多只能申請200萬元,「如果他沒有第三人責任險,接下來的悲劇才剛開始。」

何孟臨表示,「一般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家屬想要拿到賠償,要經過刑事判決→有罪確定→附帶民事→強制執行,但問題來了,台灣法院人手短缺,排個刑事庭期動輒半年、1年,民事也沒快到哪去,你花3、5年打完,結果發現名下什麼都沒有,你能拿什麼?一毛都沒有!」儘管家屬最終去聲請強制執行,以現行法規而論,債務人也能主張「生活基本保障」,意思就是「這些是我的養命錢,不能執行」。

何孟臨提到,更慘的是,若肇事者余男在債務清償前就離世,鉅額賠償是可以被子女拋棄繼承的,結果是受害者家屬打了好幾年官司,最後賠償金,除了強制險,可能連個影子都看不到,「有人可能會說,如果有保單也能執行解約金,但據今年5月14日《保險法》修正案初審通過,未來債務人如果有保單,在一定金額內,解約金不能被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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