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袋地」開路賺93萬仲介費判7年 李岳珉喊冤:一切都是政治因素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國民黨籍彰化縣花壇鄉鄉民代表會前主席李岳珉,2016年任內得知鄉內有一筆土地是沒有道路的「袋地」,因無法指定建築線而滯銷,他為其爭取開闢側溝、開路鋪柏油,使土地順利出售,獲不法利益93萬餘元。最高法院依圖利罪將李判處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定讞。李岳珉今天(8日)對此判決直呼「冤枉」,並指他只是提案人,決定權在公所,且為何只有他有事?只能說「一切都是政治因素」。
李岳珉說,他身為民代為鄉民爭取建設,根本沒有圖利特定人,且他當時僅是提案人,建議鄉公所興建水溝,案件還要經鄉公所同意,相關經手與承辦人都確認後蓋章,最終竟只有他被認為違法,公所相關人員卻都沒事,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實在是很冤枉,但是已經定讞,對此事已無能為力。
判決指出,李岳珉在當鄉代前,曾經仲介土地買賣賺取佣金,也曾在鄉公所建設課任職,負責建築執照審核、指定建築線等業務,熟稔相關法令及流程。李得知鄉內有一筆袋地求售,但無法指定建築線賣不出去,明知該處以往無淹水情況,仍在2016年鄉代會議中提案假稱,該地長期無排水設施,每遇豪雨即成災,居民出入不便,建請施設路面側溝工程,以維村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由,要求鄉公所同意在土地的邊界興建水溝。
李男為了使公所儘速建水溝,又建議在一旁的泥地鋪設瀝青路面,使袋地的外觀符合「面臨現有巷道」的要件,進而得以指定建築線,使李男得以在2018年時順利仲介該筆土地買賣成交,賺取土地仲介傭金9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