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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被女友的寵物狗咬傷!板橋男竟持刀攻擊犬隻 動保處移送法辦

CTWANT

更新於 05月07日03:36 • 發布於 05月07日03:32 • 蔡斯媛
狗狗QQ遭飼主的同居男友拿刀劃傷。(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李姓男子,不滿被周姓同居女友養的狗QQ咬傷手腕,竟情緒失控拿水果刀劃傷狗狗的前肢,造成明顯傷口,地面也留下血跡。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獲報,立即協助犬隻送醫,除依法將飼主列為不得飼養犬貓名單,李男也因傷害動物移送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動保處新聞稿指出,日前板橋區中正路一處民宅深夜發生犬隻受傷案件,動保處獲報後前往現場,發現犬隻前肢有明顯傷口,地面留有血跡,隨即協助送醫治療。經查,該犬隻係遭周姓飼主的李姓同居男友持水果刀傷害。

動保處說,李男表示,當天他和周女返家時,想幫狗狗QQ蓋毛毯,卻遭狗狗咬傷手腕,隨後持曬衣桿驅趕時,又再被咬到,李男再清洗傷口期間,與犬隻互動時情緒失控,遂拿起水果刀攻擊QQ,造成牠前肢受傷。

動保處說明,依據《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另依同法第25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致其肢體嚴重損傷或功能喪失者,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指出,李男持刀傷害動物已涉及刑事責任,動保處已函請警察機關移送地檢署偵辦;另外,周姓飼主與李男未盡共同妥善照顧犬隻之責任,未考量犬隻生命安全,致所飼養動物遭受傷害,已違反《動保法》第5條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依同法第32條規定,已將該犬隻予以沒入,並依第33條之1規定,將飼主列入不得飼養犬貓名單,並須接受動物保護講習。

動保處呼籲,如發現疑似虐待、傷害寵物等情形,可立即通報1999市政專線或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亦可使用「新北市動保即時通」APP平台,共同守護動物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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