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張安樂兒張瑋仍在通緝中 媳婦王姝茵涉地下匯兌判1年7月定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主席「白狼」張安樂曾遭檢方偵辦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已獲判無罪確定,但他的兒子張瑋、兒媳王姝茵涉嫌掏空自家華夏大地旅行社款項,張瑋被判1年定讞後潛逃被通緝,王女被判緩刑4年定讞,但她涉及地下匯兌上千萬違反《銀行法》部分,一審判1年7月,二審一度改判無罪,但最高法院發回後,高院更一審去年底駁回上訴,逆轉改維持一審原判1年7月,全案再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張安樂雖在違反《政治獻金法》於2024年底獲判無罪確定,但他助兒子張瑋掏空公司涉偽造文書部分被判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定讞,已執行罰金完畢。
不過,張瑋被控於2010年張瑋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辦理登記時涉驗資不實,且與張安樂、王姝茵聯合侵占旅行社的資產約5138萬元,並業務登載不實,張瑋、王姝茵還以旅行社名義承租小貨車,交由統促黨黨工無償調度,違反《稅捐稽徵法》。
王姝茵還被控2015年一整年間,先後在中國支付人民幣給黃姓男子,黃男再透過其父親各匯款到王姝茵銀行帳戶,以此方式非法辦理匯兌,王女經手的匯兌金額為1507萬1055元,她從中賺取每兌換1元人民幣有0.081元新台幣的匯差,合計犯罪所得24萬46元。
張瑋於一、二審均被判刑,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2024年底駁回上訴,張瑋共被判3年1月,其中業務登載不實部分判刑1年定讞,張瑋卻在入獄前棄保潛逃,目前仍遭通緝中。
張瑋的妻子王姝茵則被判刑3年11月、緩刑4年。其中《銀行法》部分一審判刑1年7月,二審改判無罪後上訴三審,但最高法院將此次份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宣判,駁回一審上訴,維持王姝茵1年7月有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