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跑單別只靠平台保險 若只投保自用機車險未必理賠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7月21日正式施行,外送平台依法須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第三人責任保險,並負擔職業災害保險保費。不過,產險業者提醒,新法提供的是平台應負擔的基本保障,並不代表外送員所有風險都已獲得完整保障。若使用一般自用機車保單從事有報酬的外送工作,仍可能因保單使用性質不符而遭拒賠。
國泰世紀產險表示,外送專法主要規範平台業者的保險責任,對營業機車險市場影響不大,因多數外送員原本就已投保機車保險。不過,外送員仍應留意平台提供的保險內容,針對保障缺口,可自行加保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並應加保營業機車附加條款,才能在外送期間獲得保障。
國泰進一步指出,若外送員使用一般自用機車保險從事Uber Eats、foodpanda等有報酬外送工作,依《汽車保險共同條款》第九條規定,屬於「收受報酬載運貨物」的不保事項,保險公司得依保單條款婉拒理賠。除機車保險外,若涉及工作期間的人身風險或對第三人的責任風險,也應依個人工作型態檢視保障是否足夠。
富邦產險表示,「營業機車附加條款」主要投保對象即為外送平台工作者,近年投保規模維持穩定,顯示市場需求持續存在且趨於成熟。由於外送工作具有趕單壓力、長時間騎乘、頻繁查看手機及行駛路況較複雜等特性,事故風險相對較高,因此保費也會適度反映實際風險成本。
富邦指出,目前除提供第三人責任保險外,也提供超額責任保險、車碰車車體損失保險及駕駛人傷害保險,將外送員本人的人身安全一併納入保障。考量外送專法上路後,平台已提供基本保障,未來公司也將聚焦現有保障未涵蓋的風險缺口,評估規劃更符合外送員需求的新商品。
安達產險則表示,目前承保Uber Eats外送合作夥伴一年期團體傷害保險,從理賠經驗來看,常見案件以送餐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為主,也有部分屬非送餐期間的意外醫療理賠。
產險業者表示,平台投保的團體傷害險及第三人責任險,主要提供外送工作期間的基本保障,若外送員僅依賴平台保險,而未確認個人機車保險是否已加保營業機車附加條款及相關責任保障,一旦發生事故,仍可能面臨保障不足或無法獲得理賠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