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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雨傘進門 店家6字聲明讓他氣炸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2年07月05日09:28 • 發布於 2022年07月05日09:28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抱怨,店家強制規定雨傘放外面,卻又聲明「不負保管責任」,讓他氣到不行。(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灣近日受到太平洋高壓減弱影響,天氣大致不穩定,許多店家也都有提供雨傘架,方便民眾暫時放置。不過,有位網友就抱怨,有些店家不僅規定雨傘都要放門口,還多加一條「不負保管責任」的規定,貼文也引起大家討論。

網路論壇PTT,有網友PO文抱怨「老闆說雨傘放外面不負保管責任?」他表示,下雨天就算雨傘有傘套不會弄濕地板,但有些店家就規定雨傘全部都要放門口,接著又多加一條「不負保管責任」,讓他非常痛批「放外面本來就容易被偷,在那邊不負責任又不能帶,鬼島商家就是XX,漲價喊政府補助最會啦」。

網友紛紛嘲諷原PO「換一家啊,毛這麼多」、「別消費就好了啊,又不是沒別間可以買」、「你能說說,店家要怎麼幫你保管呢?」「你可以選擇不消費,規矩定了進門不就合意」、「你車停政府停車格被偷 ,也是只能報警啊」。

▲雨傘放在外面被偷的事件不斷發生,但被害人是可以報警提告的。(示意圖,非當事店家/Dcard)

但也有人分享,「不要考驗人性!反正我就吊著進去逛」、「你摺疊小傘稍微甩乾,用小傘套套著阿」、「比較高級的餐廳可能會掛號碼牌,傘上也套一個牌子,這樣離開時對牌子來拿雨傘」、「你還沒見過新開不久的中型賣場下雨連個傘架都沒有的,還要把傘滴著水拿進去」、「去隔壁711買個2元塑膠袋裝有很難」。

據了解,大多店家都會擔心下雨天,地板濕滑造成客人滑倒發生意外,因此都會提供雨傘架,供消費者暫時放置,但並無強制規定,也提醒民眾多加注意。另外,若順手牽羊擅自拿走別人的雨傘,則屬於竊盜罪,依法送辦的案例層出不窮,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詹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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