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案遭求處逾10年徒刑 楊文科喊冤:我若違法怎會主動移送?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竹北「豐采520」建案在施工期間釀5次道路坍塌,「天坑」事件引發全國矚目,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官、商、技師共8人,被新竹地檢署分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復工圖利等罪嫌起訴。新竹地院歷經1年9個月的審理,今天言詞辯論終結,公訴人對楊文科求處10年以上徒刑,並請求加重量刑;楊文科強調自己「無罪」,律師團請求法官依證據法則審判。
公訴人在庭上表示,公務員或是建商都應以最低標準依法行事,但回顧本案卻一路都是以豐邑集團意見為意見,從未尊重或依據法律規定行事。「豐采520」建案一開始就沒有結構外審圖面施工、任意抽換圖面施工,未經專業人員簽證,後來本案應該做百貨竟然調整成住宅出售。經過關說過程,後來不用環評,也沒有依照環評跟住戶承諾,視法律為無物。
公訴人指控,本案發生多次道路坍塌、偷施工等情事,一再製造公共危險。3次坍塌後鑑定人告知結構計算書與圖面不符,豐邑高層讓鑑定技師拖延,還使公務員在無法抗拒上級長官壓力之下違法復工,甚至在檢察官介入後還偽造日誌、契約,規避調查,後來再發生第四次坍塌,「足見豐邑能夠控制縣長、施壓基層公務員,犯行明確」。
公訴人強調,楊文科等人犯後態度不佳,在法院審理時一再抗拒、沒有認罪,因此就前開犯行都應該加重處分,否則無法警惕被告,避免日後類似情形再發生,造成社區居民安全的危害。
楊文科指與豐邑無私交
楊文科在庭上陳述意見時表示,他今年70多歲,奉公守法。對於檢方指稱他與豐邑公司之間存在不當私交,這是他最難以接受的羞辱。「我在此鄭重聲明,我與該公司的負責人或相關人員,除了公務上的往來,私下完全沒有任何交情,更沒有任何不正當的往來」。檢方僅憑幾次公務場合的接觸或片面的通訊記錄,就試圖編織出所謂的私交與圖利,這不僅是對他人格的毀謗,更是對事實的嚴重扭曲。
楊文科說,當豐邑520建地塌陷時,他展現最大的誠信與擔當去處理問題,並主動將全案移送檢察署偵辦,「殊不知,不移送還好,一移送,檢調竟然回過頭來對我們進行大規模搜索、羈押,甚至起訴。這在邏輯上何其荒謬?如果我與廠商有私交、如果我有違法勾當,我怎麼可能主動將案件送交司法機關審查?」這種「主動求真相,卻換來羅織構陷」的處境,實在令人遺憾。
楊文科說,檢方僅憑片面的臆測與拼湊的對話,就將正常的行政溝通抹黑為違法關說。往後還有哪位公務員敢依法任事?造成「多做多錯」的寒蟬效應。楊文科強調,「我沒有罪」,他的一生清譽,請求合議庭,能洞悉這場起訴背後的偏頗與空洞,還給他一個遲來的公道,更還給新竹縣政府公務體系應有的清白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