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路就要牠命?養11年寵物鴨遭活輾死!他認罪求原諒…調解金要爸爸賠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姚姓男子騎YouBike外出,不滿遭他人飼養的寵物鴨擋路,竟以腳踢踹,再用單車輾過牠,導致寵物鴨死亡;事後飼主提告,姚男遭判拘役20日,併科罰金20萬元;他提起上訴,主張認罪,達成調解,並由爸爸替他賠償取得原諒,法院改判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接受2場法治教育課,可上訴。
判決指出,姚男2025年4月21日下午3時30分,騎YouBike外出,行經高雄前鎮區鎮東一街時,將他人飼養的「紅面番」寵物鴨,以腳踢踹,再用單車輾過,造成寵物鴨死亡。
女飼主透露,該寵物鴨養了11年,不忍心牠遇害,氣到報警提告;此案,高雄簡易庭於同年10月7日,將姚男依犯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違反第六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處拘役20日,併科罰金20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
姚男不服,主張已承認犯罪,跟女飼主達成和解,並由他父親賠償所受損害,並懇請法院審酌他領有第一類輕度身心障礙證明,從輕量刑並為緩刑宣告。
合議庭法官考量,姚男無前科,達成和解,有心智發展有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女飼主也同意原諒,因此,法院改判,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接受2場法治教育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