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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限期1個月」全面回收!違規最高恐被罰10萬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3小時前 • 發布於 23小時前

生活中心/楊佩怡報導

電子煙危害日益嚴峻,因極易淪為毒品載具且對青少年具極高誘惑力,台灣對其管控幾乎採取「全面禁絕」。行政院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不僅販賣或違規攜帶出入境恐面臨刑責,連單純「持有」也將開罰。針對本次修法重點與回收機制,以下整理出Q&A一次看懂。

若販賣電子煙或1年內連續攜帶2次電子煙出入境,恐被抓去關。(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

Q1:為什麼台灣對電子煙的管控比傳統紙菸更嚴格?

  • 衛福部指出,電子煙成分安全性極難監管,且極易淪為毒品載具,加上對青少年吸引力大,潛在危害性高於傳統紙菸。世衛與國際研究證實,電子煙會釋出甲醛、乙醛及重金屬,損害青少年腦部發育、增加焦慮與學習障礙,甚至造成 DNA 損傷、提高罹癌率與嚴重肺傷害。此外,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日後嘗試紙菸的機率也顯著高於未使用者。

Q2:本次《菸害防制法》修法新增了哪些罰則?

  • ★持有罰則:將「持有電子煙」正式納入禁止與裁罰範圍。

  • ★刑事責任:若販賣電子煙,或1年內連攜2次電子煙出入境,恐面臨牢獄之災。

若身上還持有電子煙,有1個月緩衝期,若是緩衝期過了還擁有電子煙,最高將開罰10 萬元。(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

Q3:如果手上還有電子煙,被查獲會立刻被罰款嗎?

  • 修法實施後將設有 1 個月緩衝期。緩衝期內被查獲持有者免處罰鍰,但相關物品仍會被依法沒入。緩衝期過後若仍持有電子煙,將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物品。

Q4:家中的電子煙該如何妥善處理?

國民健康署已於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及衛生所等地,設置共 431 處電子煙專用回收桶。國健署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使用或替他人保管電子煙,並請把握時間主動投遞回收。如有戒菸需求,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前往全台近 3,000 家合約醫事機構尋求協助。

電子菸回收地點查詢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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