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一期風場發電量連4年未達標 台電:可用率已逐年攀升
審計部報告指台電離岸風電一期發電量連4年未達標,且有電網工程計算缺失、二期合約漏洞等問題,導致損失新台幣上百億。台電今天(2日)回應,一期風場發電效能持續改善,可用率逐年攀升,而強化電網工程規劃則將滾動檢討,未來仍可供其他年度併網風場使用,費用可有效回收。台電也強調,一、二期契約規定相同,但因二期廠商有疑義,經工程會調解後建議給付追加款,台電予以尊重。
審計部在114年(西元2025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台電離岸風電一期計畫,預估年發電量3.56億度,但2022到2025年的發電度數皆未達標,甚至還不增反減。
台電2日指出,一期風場商轉初期需要時間調校,運維第二年起就規劃許多改善項目,現已大幅提升機組可靠度。台電發言人黃美蓮說:『(原音)我們從它首年2022年的可用率73.24%,到去年就2025年已經達到92.83%。那至於2025年的發電量比2024年來得低,那是因為風速的關係。因為整個發電量其實是跟風速有直接相關,所以我們的可用率是增加的。』
審計部報告提及,台電離岸風場開發,電網建置成本分攤的計算基礎,未納入案場實際併網裝置容量,導致部分離岸電網建置成本108.45億恐無法全數回收。台電說明,電網強化工程分為「一期計畫」及「一階計畫」,考量部分風場開發的不確定性,台電「一期計畫」中可行性高的併網點及對應容量先行沿用,且併「一階計畫」再增電網,供區塊開發案場運用。
台電強調,未納入者會待「一期計畫」執行完畢後做滾動檢討,並請主管機關協助確認場域開發可行性,以發揮電網最大效益、保障財務健全,相關電網投資未來仍可供其他年度併網風場使用,費用可有效回收。
至於報告指離岸二期計畫契約制定有漏洞,導致契約價金增加,台電說明,一期、二期有關風機及海上變電站下部結構的契約需求,規定都一樣,一期廠商已按契約施作完成,而二期廠商則是對於合約解讀有認知差距,因此向工程會提出調解。
台電表示,工程會在調解時認定風機及海上變電站下部結構使用的「特高強度無收縮水泥砂漿」材料,性質、功能及施工方式與鋼結構及機電設備不同,因此建議給付追加款,台電予以尊重並接受。
台電指出,二期工程承包商富崴經營不善,主動請求並同意台電接管風機安裝契約,台電依約接管、向債權銀行完成租船作業,出航施作,並無報導所稱「強搶工作船施工」,後續將力拚年底前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