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名醫劉偉民「達文西手術釀死」 北院判1年4月
婦產科名醫劉偉民於北醫附醫擔任主治醫師時,為患卵巢癌的何女動達文西手術治療,最終何女仍因癌細胞轉移等不幸身亡。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偉民1年4月有期徒刑,案件可上訴。合議庭認定,劉在患者何女卵巢癌復發後,選擇以達文西微創手術施行腫瘤減積,此舉已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且違反醫療必要注意義務,最終導致何女病逝,過失程度非輕。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何女於2012年11月前往北醫附醫就診,由劉擔任主治醫師,同年11月28日電腦斷層掃描確認骨盆左側卵巢存在大型腫瘤,劉隨即於12月4日為其施行達文西微創手術。2015年何女卵巢癌復發,7月20日超音波檢查發現左側骨盆出現囊狀腫瘤,3天後的電腦斷層進一步顯示,肝臟表面及腹腔內散布不同大小之腫瘤結節,並合併少量骨盆腹腔積水。
面對癌細胞已大範圍擴散的復發情形,劉於同年8月11日再度採用達文西手術為何女進行治療,手術範圍涵蓋全子宮及右側輸卵管切除,並對腹腔內腫瘤進行切片。然而手術完成後,何女腹腔內仍殘留大於1公分之腫瘤。何女最終因左側卵巢癌併肝臟、腹部及骨頭轉移,於2016年5月5日不治身亡。
何女父親事後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前後3次將案件送交衛生福利部醫審會進行鑑定。第一次鑑定結論指出,復發後的病況已超出達文西手術所能處理的範圍,劉身為主治醫師,應充分掌握該術式的極限,卻仍選擇此方式施治,不符合醫療常規,難以排除疏失。
醫審會第二次鑑定則指出,卵巢癌復發後的標準治療方向,應為最大程度之減積手術,目標是清除腹腔內所有復發腫瘤,且依照醫療常規,應採傳統剖腹方式施行,使殘留腫瘤控制在1公分以下,如此方能對後續抗癌藥物治療產生較佳反應,進而提升患者存活率。
第三次鑑定結果更進一步說明,以何女當時的病況而言,達文西手術無法有效清除殘餘腫瘤,反而會提高單一腫瘤超過1公分的風險;相較之下,傳統剖腹手術更能徹底清除腹腔內腫瘤。鑑定同時指出,若患者體內存有1公分以上未清除腫瘤,3年存活率將低於20%。
檢方依3次鑑定結果,以過失致死罪對劉提起公訴。開庭期間,劉否認犯行,表示手術方式係參照美國知名婦癌教授的學術論文,該論文結論支持達文西手術可用於卵巢癌治療,並強調自己並非「亂搞一通」。合議庭審酌全案後,認定劉的行為構成過失致死,依法判處1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