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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學習「職場霸凌與性騷擾防治論壇」,陳業鑫、王如玄律師現場拆解案例:企業消極不作為恐重創 ESG、被踢出國際供應鏈

Cheers 快樂工作人

發布於 2小時前 • 吳佩旻

職安法與性平新制上路,績效管理如何不踩「職場霸凌」紅線?知名律師陳業鑫與王如玄於天下學習「職場霸凌與性騷擾防治論壇」現場對談,並拆解真實案例:若企業消極應對恐面臨 450 萬天價罰鍰、重創 ESG 並被踢出國際供應鏈!這也是經理人與 HR 必讀的合規減災指南。

圖片來源:黃尹資 攝(天下學習後製)

勞動部長洪申翰日前上天下學習《人才戰情室》節目時,針對企業憂心新法上路後,將使許多主管消極管理,動輒得咎,而少數員工亦可能以濫訴手段迴避績效要求,洪申翰受訪時強調:「合理的績效管理,不能與職場霸凌混為一談。」他特別指出三個原則:對事不對人、手段是否恰當、未逾越比例原則,都屬績效管理上的合理要求。

天下學習昨日亦舉辦「職場霸凌與性騷擾防治論壇」,原定100人的席次後來增加到300人,顯示企業對此議題的重視。曾任台北市勞動局長的律師陳業鑫,與前勞委會主委、現為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王如玄也呼應洪申翰觀點——法律要保護的是真正受害的勞工,而不是讓正常的管理行為動輒得咎。

陳業鑫提醒企業,職場霸凌將從「行政指導」變成「法定強制義務」:過去先輔導、不改善才開罰,現在只要企業消極以對、未依法啟動程序,即便案件最終不成立,程序疏漏本身就足以被裁罰。

他描繪出企業最不願面對的最壞情境:若員工遭受職場霸凌並提出申訴,公司卻消極不作為,導致該員工發生嚴重職災甚至輕生,且經主管機關認定具因果關係,企業最重可處新台幣450萬元罰鍰,且企業名稱與負責人姓名將被公告。「這件事情影響非常大,」他特別點名上市櫃公司與電子業者,若企業身處國際大廠供應鏈、須遵守RBA等國際規範,一旦被公告違反職安法,等同被貼上「血汗工廠」標籤,「你就被剔除供應鏈,你的ESG分數不及格,公司治理評鑑也會下降,這些代價,比450萬元本身更痛。」

重點案例:「連董事長都可能被停職」——一通讓律師嚇出冷汗的電話

霸凌新法對企業帶來史無前例的衝擊,陳業鑫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兩年前《性別工作平等法》針對權勢性騷擾大修法,明訂調查期間可先讓涉案主管停職。當時有企業主管致電向他求教:「我看到這個法條,嚇出一身冷汗——以後市場派要奪經營權,是不是只要買通董事長秘書、讓她去申訴董事長權勢性騷擾,董事長就得先停職?」

陳業鑫坦言這個假設有點誇張,但也提醒這正是新法「界線比性騷擾更模糊」之處——許多人誤以為的「霸凌」,其實只是主管講話比較大聲、要求比較嚴格。他因此拋出職場霸凌構成要件的五字口訣——勞、權、逾、持、害,強調唯有「逾越業務上必要合理範圍」且「致生身心危害」,才真正構成霸凌;準時上下班、服裝儀容要求、依數據執行的績效改善計畫(PIP),都沒造成員工身心危害,不等於霸凌。

▲前台北市勞動局長,現任業鑫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業鑫。(攝/黃尹資)

重點案例:業績翻倍犒賞——雞排訂餐名單裡,獨獨少了一個人

陳業鑫分享某公司業績暴增300%,犒賞100萬元讓主管自行張羅慶功。但辦公室裡有一名業績長期吊車尾、屢勸不改的營業員,被排除在慶功聚餐與新AI工具受訓名單之外。「這樣算不算職場霸凌?」陳業鑫拋出提問,隨即自答:「還真的可能是。」

他指出,這種刻意排除必要資源與訓練的做法屬於「社交排斥」,即便理由是「業績不好、不想浪費資源」,持續下去仍可能構成霸凌。正確做法應是設定循序漸進的改善目標、指派績優同仁協助輔導,並留下紀錄。

他也提醒兩條主管避免踩到管理紅線,需謹記的兩件事:話題(下班後關心員工終身大事,可能被解讀為性別歧視的證據)與時間(深夜或連假傳訊交辦工作,可能被認定是製造心理壓力)。「你自以為是善意,很多人是惡意解讀,一申訴就是證據。」陳業鑫嚴正提醒。

王如玄也現場解析「另一種霸凌」,即企業常見的性別騷擾、歧視、無意識偏見,她指出《性別平等工作法》新制上路首年,性騷通報案件即達1,577件,平均每月超過150件,其中近6成調查成立、127名行為人遭解僱——顯示案件量正隨新制上路與社會意識提升而快速增加。她列舉的許多實際案例,更讓企業主及HR冒冷汗。

重點案例:一句「性騷擾都是保護女生的」,讓主管自己丟了工作

論壇現場最讓人倒抽一口氣的,是王如玄口中的「摸貓事件」。一名女同事抱著貓,男同事伸手去摸,卻被指控「摸到胸部」遭申訴性騷。主管得知後找男同事勸說:「你就去跟她道歉一下,我們很重視這件事。」男同事不服,堅持自己沒有做,主管又補了一句——「性騷擾都是保護女生的,我們做男生的委屈一點,你就道歉吧。」

王如玄指出,這句話等於用性別刻板印象否定當事人的申辯權,隔天就被以性別歧視申訴,最終這名主管因「未對第一起事件採取有效補救措施」加上「自己構成性別歧視」兩罪併發,等於公親變事主。她提醒現場人資:「大家調查性騷擾案件時,都只想到『去查』,但保護被害者安全、隔離雙方、提供心理諮商與法律資源,才是『有效糾正補救措施』的全貌,調查只是其中一環。

▲前勞委會主委,現任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王如玄。(攝/黃尹資)

重點案例:辦公室、茶水間、廁所都裝了針孔——一支手機拍出的公司連坐風暴

另一起讓現場人資臉色凝重的案例,是一起電扶梯偷拍案。一名女子搭電扶梯遭後方男子持手機偷拍裙底,被對向電扶梯上的路人目擊並當場壓制報案。警方調閱其電腦後發現,該男子任職公司的茶水間、影印機旁、走道,甚至同事只要穿短裙,全都被他自行裝設的針孔攝影機拍下。而公司得知此事後,選擇低調找廠商把整棟大樓「掃過一遍」拆除攝影機,卻未告知任何一名可能受害的員工,直到司法程序和解階段,被害人才輾轉得知自己被偷拍多年,進而向勞動局申訴,公司也因此被裁罰。

「只要企業『知悉』,即便只是耳聞、傳聞——就必須採取相應行動,不必等到正式申訴才啟動程序。」王如玄提醒,保密與即時處理不是選項,而是法定義務。

演講尾聲開放現場問答,共湧進逾100個問題,關於職場性騷最多人問:「公司可以把事件告訴同部門主管嗎?保密範圍到哪裡?」、「主管收到員工反映後,第一時間最容易犯的錯誤是什麼?」、「調查期間可否先將其中一方調職、調單位或暫停接觸?」

而職場霸凌,企業多半疑惑:「從法規面看,處理霸凌事件應該是人資單位還是職安單位?是職安人員還是職護?」、 「何謂『身心遭受危害』?」、「遇到反覆通報(濫訴)的員工,雇主需要無上限地受理嗎?是否有停損機制?」上述問題兩位律師皆提供詳細解答。

▲天下學習「職場霸凌與性騷擾防治論壇」大合照。(攝/黃尹資)

面對新法上路,兩位律師拆解企業的更多實務案例經驗,已收錄於天下學習線上課程與書籍。

👉🏻全文刊登於《天下學習|Cheers快樂工作人》,未經同意請勿轉載,點擊連結閱讀更多文章:天下學習「職場霸凌與性騷擾防治論壇」,陳業鑫、王如玄律師現場拆解案例:企業消極不作為恐重創 ESG、被踢出國際供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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