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爆托嬰中心虐童多人受害 法官裁定公訴不受理
高雄市某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毆打班上多名嬰幼兒,傷害至少7名1歲以下嬰幼兒造成臉、身軀多處瘀傷、挫傷,家長氣得報警提告。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法起訴,不過案件送到高雄地方法院後,因傷害兒童罪嫌屬告訴乃論,在家長撤告後,法官直接裁定公訴不受理。
起訴書指出,傷害幼童的陳姓托育人員2021年10月被家長發現,他涉嫌對一名年僅1歲的幼童賞巴掌、捏臉,造成幼童恐懼前往托嬰中心,經家長調閱托嬰中心監視器才發現此情況,立刻通報社會局,且不只有一名幼童受害,還有其餘6名嬰幼兒遭同樣手法對待。
陳姓托育人員傷害兒童的手法最常見是捏嬰幼兒臉頰、毆打四肢,還有一名幼童被摀住嘴巴搖晃身軀,監視器還拍到托育人員直接抓著幼兒的手腕舉起再施予傷害,有幼童被連續拍打傷害,讓家長看到監視器後立刻就帶孩子到醫院驗傷報警提告。
陳姓托育人員2021年10月5日被家長通報到高雄市社會局,他當天就火速離職,被至少3名幼兒的爸媽聯手提告,經高雄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及高雄地檢署偵辦,發現他與另外一名托育人員都有傷害幼童的情況。
陳姓托育員犯後坦承犯行,檢察官斥責他身為托嬰中心的托育人員,辜負這些幼童父母的信任,狠心多次虐待毆打幼兒,沒有身為托育人員應有的敬業與愛心,請求法官從重量處7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不過案件送至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因陳姓托育員與家長們達成和解,家長也同意撤告,因此法官依據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裁定公訴不受理,陳姓托育員逃過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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