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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台旅客注意!飛機餐「4類食物」不得帶下機 違規恐被罰百萬元

CTWANT

更新於 2025年10月17日21:52 • 發布於 2025年10月17日21:51 • 薛羽彤
許多民眾趁著10月連假出國旅遊。(圖/報系資料照)

中秋連假與秋季出國潮交會,許多台灣民眾選擇利用假期前往海外旅遊。但返台途中享用飛機餐時,別忘了相關檢疫規定。根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簡稱檢疫署)在官方臉書的提醒,飛機餐雖於高空中供應,但與免稅商品一樣屬於「境外物品」,其中若含有特定食材,入境時未依規定處理,恐將面臨高額罰鍰。

檢疫署指出,有四類常見飛機餐或郵輪供應的食品禁止攜帶入境,呼籲旅客應於下機前食用完畢,或主動棄置於機場設置的農產品棄置箱。

這四類食品分別為:

一、含豬、雞、牛等禽畜肉類的餐點

二、夾有肉類、火腿、生菜的三明治或麵包

三、生菜沙拉

四、附餐水果,例如香蕉與蘋果等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違規攜帶上述物品入境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若從非洲豬瘟疫區國家或地區帶回含豬肉製品者,首次違規即罰20萬元,再犯者將直接裁罰100萬元。農業部呼籲,旅客入境台灣前務必了解並遵守檢疫相關規範,以免因誤觸法令而受罰。

除飛機餐外,中秋節期間常見的月餅類食品也須特別留意。檢疫署特別提醒,無論是個人返國攜帶、國外親友寄送,或經網路平台購買的月餅,只要內餡含有禽畜肉類,皆禁止輸入台灣。例如「伍仁」、「金華」、「金腿」、「雲腿」等口味月餅中,常含肉類成分,均屬高風險品項。混搭多種口味的禮盒亦須詳細確認成分標示,以免因未察覺違規成分而觸法。

同時,若違法自國外輸入動植物產品,最重可依相關法律,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農業部再次強調,防堵非洲豬瘟是全民責任,請民眾配合檢疫措施,共同守護台灣農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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