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兒涉吸金2千萬⋯前萬華警喬債嗆「知道你爸哪裡人」判2年 懲戒再罰10萬

鏡報

更新於 01月01日05:21 • 發布於 01月01日05:19 • 鏡報 李依璇
前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李錦山,涉為協助兒子處理債務,濫用警用系統查詢他人個資,刑事部分已遭判刑並緩刑,懲戒法院另裁定罰款10萬元。

前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李李錦山之子李涉嫌於2022年底至2023年間,從事期貨交易代操,以營造高獲利假象吸金2000餘萬元,後因投資失利遭投資人追討,李錦山為「護子」多次濫用職權查詢民眾個資,甚至在私下談判時直接嗆聲掌握對方身家背景。此案刑事部分,李錦山遭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懲戒法院另認其行為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再判罰款10萬元。

判決指出,李錦山於2023年11月間,多次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及智慧分析系統,虛偽登載「執行刑事相關業務」作為查詢用途,非法查詢曹姓、劉姓等人的車號、行動電話、出入境紀錄及刑案資料,並將所查得的個資用於非公務目的,已損害警政署對系統管理的正確性。

李錦山在查詢個資後,數日內又約出曹姓、劉姓民眾,在台北市一家舞廳「談判」債務問題,過程中不僅暗示已掌握對方背景,還當場表明知道劉姓民眾的出生年月日、住址,甚至嗆聲稱「我知道你父親是基隆人」,並假裝與其胞姊熟識。

全案尚未爆發前,李錦山已得知遭曹男等人檢舉,檢察官介入調查。為避免分局長官遭連帶處分,他於去年7月中旬提前退休。法院認定,李錦山明知警用系統僅供公務使用,卻為回護兒子而假借職務之便蒐集、利用他人個資,犯行明確,情節不輕。

不過,法院也考量李錦山犯後坦承犯行,且並未將個資對外散布,加上其從警超過35年,任職期間曾多次獲得嘉獎與榮譽,認定屬一時失慮、再犯風險不高,因此裁定給予緩刑,並命其支付公庫20萬元,以示懲戒。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精彩新聞不漏接

更多鏡報報導

獨家/蕭姓騎士遭張文割喉補償僅180萬 UG老闆低調捐100萬「指定給他」
「殺人都不一定死刑」內湖人妻19刀開膛剖肚 女兒手寫信哀問:媽媽憑什麼要被殺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假「防疫商機」詐貸吸金8億還詭辯 銀泰佶董座起訴求刑20年

ETtoday新聞雲
02

光電占家園2/粗暴開發山林砍成「禿頭」 普登跳票害11校光電球場爛尾

CTWANT
03

來不及長大!9月大女兒難哄睡 親爸「折斷手+拋摔」女嬰搶救14天不治

三立新聞網
04

致癌油延燒一週 衛福部決策3轉彎

NOWNEWS今日新聞
05

役男跑3千公尺突倒地!搶救後終身癱瘓 家屬求償2694萬國賠1原因敗訴

EBC 東森新聞
06

全營長官罵一遍!入伍第1天躲回寢室睡覺 天兵還推倒輔導長慘了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