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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淨苦茶油疑苯駢芘超標 業者主動通報並全面下架回收

中華日報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昨(21)日晚間接獲連淨綠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指稱其生產之連淨苦茶油疑似檢出苯駢芘 2.9 μg/kg (標準:2.0 μg/kg),業者通報時已立即主動通知下游業者將相關產品下架回收。

衛生局於今(22)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至現場查核,經查連淨公司本次生產該批苦茶油共5,024罐(1,932 L),其中「有機苦茶油250 mL(批號:26V224XW01)」於棉花田生機園地販售及「統一生機初榨苦茶油250 mL(批號:26S624XW01)」於統一生機健康有機超市販售共939罐(234.75 L),其餘產品均未販售並予以封存。

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若曾購買到問題批號之產品請立即暫停食用,相關退換貨資訊可電洽連淨公司客服專線:02-29172068,或參考連淨商城網站(https://mall.aconpure.com/?srsltid=AfmBOori-IGEyVsLCq7JI0_MTJDy_68bG9fI1tdiDKNPr9yFasKQeFD4)。

衛生局指出,衛生局現場抽驗5件苦茶油產品由衛福部食藥署攜回檢驗,後續將依檢驗結果依法辦理,為確保產品品質安全,衛生局命業者自即日起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苦茶油產品,並依據「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提供改善報告書及相關資料後,始得恢復作業及販賣。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並預防性下架相關疑慮產品,並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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