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寧改密碼無罪 家寧媽涉業務侵占等罪判囚1年8月、逃漏稅判1年4月
知名百萬YouTube情侶頻道「眾量級(CROWD)」Andy老師(王崇睿)與前女友家寧(張家寧)突然分手後,更爆出商標經營權、營收分潤糾紛,家寧一家遭新北地檢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天(11日)宣判,家寧媽媽曾淑惠涉業務侵占罪判1年8月,不得易科罰金,其餘逃漏稅等罪判1年4月,得易科罰金。家寧涉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部分判處無罪,新北地院說明判決理由指出,家寧改頻道密碼是因Andy變更收款地址在先,理由正當因此判無罪。
新北地院表示,家寧父親張國龍涉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萬元。家寧妹妹張家芸涉協助逃漏稅,判處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併科罰金1萬元並需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全案源於,Andy老師(本名王崇睿)去年指控與前女友張家寧共同創辦眾量級CROWD頻道,民國107年間委託家寧母親開立群海娛樂公司,卻從未看過公司帳目,也不知眾量級CROWD商標已被家寧母親以個人名義註冊。
檢方調查,家寧母親曾淑惠108年至113年間涉將YouTube頻道流量及臉書廣告收益約2996萬餘元、周邊商品收益40萬餘元匯入個人帳戶,用於買保險、外幣定存或繳私人信用卡費。另將業配收入1281萬餘元,匯到自己及家人的戶頭。曾淑惠在109年間以自己名義申請眾量級商標,並受領商標權收入約109萬元。
此外,曾淑惠為逃漏稅,與家寧爸爸張國龍、妹妹張家芸以人頭虛報薪資方式逃漏稅。家寧則涉在113年間未經Andy允許,變更眾量級YouTube頻道密碼,導致Andy無法登入。
新北地檢署去年7月偵結,依刑法業務侵占、背信、稅捐稽徵法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等罪起訴曾淑惠,張國龍依個資法非法蒐集及處理個人資料罪嫌、幫助逃漏稅罪嫌起訴,張家芸依幫助逃漏稅罪嫌起訴。家寧則被依刑法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嫌起訴。
新北地院今天判決指出,張家寧與Andy(本名王崇睿)於民國105年9月共同在YouTube創設「眾量級CROWD」及「眾量級CROWDxFUN生活」頻道。兩人委託家寧母親曾淑惠107年8月設立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處理YT頻道收入稅捐事宜,並由曾淑惠擔任群海公司負責人並兼管財務會計及出納,父親張國龍擔任群海公司監察人,妹妹張家芸為公司業務經理,Andy與家寧則為群海董事。
判決表示,曾淑惠涉在108年2月至113年4月間,侵占眾量級YT平台流量收益、FB廣告收入共美金82萬元(約新台幣2647萬)、眾量級蝦皮收入新台幣40萬餘元,及眾量級業配收入共美金3萬3980元(約新台幣109萬元)、新台幣1326萬8350元。
曾淑惠109年間未經Andy與家寧同意,擅自以自身名義於109年申請「眾量級」商標,對群海公司利益致生損害。另曾淑惠為逃漏稅,與張國龍、張家芸以人頭虛報薪資方式逃漏稅。
判決指出,曾淑惠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不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1367萬餘元及美金85萬餘元。另犯背信罪、稅捐稽徵法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商業會計法記入帳冊不實罪、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可易科罰金。罰金刑部分應執行50萬元。
張國龍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處理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萬元。張家芸犯稅捐稽徵法幫助逃漏稅捐罪,審酌其在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家寧則被控在113年分手後未經Andy允許變更眾量級YouTube頻道密碼,導致Andy無法登入,涉犯刑法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合議庭指出,檢視雙方對話紀錄及電郵擷圖等事證,可知家寧變更密碼是因Andy在未事先告知情況下,自行將收款地址變更為自身戶籍地址。
合議庭認為,Andy既有未經雙方同意的變更行為在先,且家寧向Andy提出質疑後未見及時回應,才變更頻道密碼欲阻撓Andy完成驗證行為,難認其行為理由非屬正當,因此判處無罪。
家寧委任律師郭柏鴻今天聽判後受訪表示,案發至今已一年多,期間包括眾量級頻道所有權歸屬等相關爭議,外界得到的資訊不一定與事實相符,因此很感謝法官在審理中逐一檢視各項客觀證據,最後釐清事實還家寧清白,再次感謝大眾對此案的關心。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