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發布金融業回饋指引!首納經營核心推22項行動方案
金管會29日發布「金融業深化社會信任與回饋行動指引」(下稱本指引),期望透過建立共同理念與推動架構,引導金融服務業持續深化對社會大眾、客戶及員工的正向回饋,建立金融與社會共榮共好的發展模式,實踐「信任金融」的理念。
金管會表示,近年來在政府推動金融安全與發展並進的監理主軸下,我國金融市場持續穩健發展,金融機構經營績效及資本韌性亦持續提升。金管會提出「信任金融」理念,鼓勵金融服務業在提升經營體質的同時,持續深化社會信任,讓金融發展成果回饋社會,形成「信任提升、政策開放、發展擴大、社會受益」的正向循環。
因應國際ESG與永續發展趨勢,金管會近年持續推動永續金融(E)及公司治理(G)相關政策,並已建立完整的推動架構及基礎。相較之下,金融服務業在社會面向(S)雖已長期投入金融教育、弱勢關懷、偏鄉服務、防詐騙宣導、高齡金融、普惠金融、公益慈善等各項社會公益工作,但因內涵範圍廣泛,尚缺乏系統性的架構與整體性的引導方向,因此,金管會提出本指引,希望建構更具整體性與策略性的推動架構,引導金融服務業將回饋行動由附加性作為,提升為「經營核心策略」之一環,透過「策略化」、「制度化」與「長期性」之推動機制,以全面深化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之廣度、深度及實質影響力。
本指引列出下列四大推動目標:
一、建立金融服務業與社會信任之正向循環:透過持續、具成效與社會有感的回饋行動,形成累積信任、促進發展的正向循環。
二、發揮金融專業價值回應社會關鍵需求:運用專業優勢,積極協助解決社會面臨之痛點與挑戰,提升社會整體福祉。
三、擴大公私協力效能提升社會影響力:整合各界資源共同推動回饋計畫,補充政府政策無法觸及的社會服務缺口,創造更大公共價值。
四、建立金融服務業共同參與回饋生態系:建立回饋行動之治理機制、經驗分享平台及成果揭露制度,帶動更多回饋工作。
金管會為達成前揭目標,提出四項原則、五大策略、三大回饋對象與行動面向,並訂定揭露方式來引導金融服務業推動金融回饋:
四項原則:本指引以「自發參與、發揮特色、長期實踐、社會有感」為核心理念,尊重各金融機構依其規模、經營特色及社會需求,自主規劃回饋方案,不設定一致性的回饋模式,而是鼓勵結合本業專長及資源,發展具有特色、持續性及影響力的社會回饋行動。
五大推動策略:本指引建議金融服務業透過「與經營策略整合」、「納入公司治理」、「建立專責組織架構」、「建立反饋優化機制」及「前瞻佈局未來」等五項推動策略與制度,使回饋作為轉化為長期且持續之具體實踐。
三大回饋對象及行動面向:本指引建議金融服務業可依據社會大眾、客戶及員工等三大面向規劃回饋措施,提供各回饋面向共提出二十二項行動面向參考項目,並可優先聚焦於公共資源尚未充分涵蓋的領域進行資源投入,擔任政府之協力支援角色,強化整體社會支持網絡。
社會面向(十大參考項目):金融服務業秉持「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精神,將回饋行動延伸至整體社會,依不同社會需求與發展重點,提供具延續性與影響力的資源投入或支持方案,並針對資源相對不足地區與族群,強化基礎照顧與發展量能,提升整體社會韌性與包容性,促進社會共榮與福祉。
客戶面向(五大參考項目):金融服務業將經營成果回饋給客戶(消費者),不宜僅限於傳統的贈品、抽獎或短期促銷,可朝向將經營成果透過降低客戶負擔、提升客戶福利、增進金融包容等面向進行回饋。達到「客戶受益、社會受益、提升金融服務業社會信任」。
員工面向(七大參考項目):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更是金融服務業穩定運作與信任建立的基礎。金融服務業應將經營成果適度回饋員工,特別是基層員工,透過提高員工薪資與福利、友善職場環境、完善職涯發展與專業能力培育等回饋。
揭露方式與重點:金融服務業可優先於官網建置「金融大回饋揭露專區」,主動揭露回饋行動,亦可於永續報告書、年報或其他管道同步揭露相關資訊。揭露內容重點包括:理念目標與治理架構、具體成果、行動亮點,並提升揭露資訊之可及性與可見度,增進社會大眾、客戶與員工之瞭解與認同。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金融總會、各金融同業公(協)會及相關金融周邊單位將透過「資源串聯」、「經驗交流」及「案例分享」,凝聚金融服務業整體回饋能量,發揮資源整合綜效,金管會並規劃於「永續金融網」設置專區,彙整各金融服務業「金融大回饋專區」之網頁連結,以及揭露具代表性及示範效果之標竿回饋案例,促進經驗擴散與相互學習,提升整體金融服務業社會回饋的能見度及影響力。
展望未來,金管會將持續攜手金融總會、各金融同業公(協)會、金融機構及社會各界,深化「信任金融」理念,推動金融回饋,鼓勵業者將社會回饋融入經營策略與企業文化,持續發揮金融專業與核心能力,讓金融發展成果與全民共享,共同實現「信任金融、共好社會」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