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是我越來越汙穢的人生中,唯一美好的存在。
文/吉本芭娜娜;譯/劉子倩
有一次,而且是在我已經有小孩的年代,突然間,毫無起因(完全不是因為白天去了當地,或是跟誰聊起小學時的事)做了一個初戀情人死掉的非常寫實的夢。
在類似老家千駄木的後巷邊的廢墟,我看到念國中的他正在和朋友講話,但那個朋友在現實生活中已經意外身亡,不在這世上了。
於是,我心想,唉,他也死了啊。因為他和死人在一起,而且明明是廢墟看起來卻像站在熱鬧的街頭。
但他滿面笑容,發現我後,還對我說,「新開了一家店叫做某某,我和這傢伙要去吃小籠包,妳去過了嗎?」
看他這樣滿面笑容,我想,還是別告訴他,他已經死掉比較好。可是,他媽媽和弟弟不知怎麼想。就是這樣的夢。
醒來後,我思忖,他該不會真的死了吧?心情沉鬱地帶狗出去散步,就看到眼前的路上有三個國中時的同學走過。
我當下懷疑,這是夢嗎?這裡如果是千駄木還能理解。
然而,並不是。這裡是世田谷區。而且如果是一個人還能理解。問題是國中時就是死黨的三人,帶著全然相同的調調和氛圍走在我眼前。
這讓我越發覺得大有問題。
三人看到我,紛紛驚呼:「哇塞,吉本?妳不是吉本嗎?」一問之下原來是其中一人搬到這附近,他們說是來新家作客,順便在下北澤觀光。聽了原委之後其實沒什麼,可是對於之前從來不曾在老家以外的地方遇見同學的我而言,剛做完那場夢就見到那三人,越發可怕了。
我當然沒有花錢去找人解夢,不過和那個如今已過世的靈能顧問好友聊天時順帶提及此事,我說:「那是否在暗示,他真的死了呢?」她說:「應該不至於,但也許你們已經不會再見面了吧。」
照理說她的直覺向來很少出錯,雖說這不是正式的靈能鑑定,但還是很罕見的情形。
結果,死掉的竟是她。現在也天天好想她。我完全沒有「居然讓我發現那種狀態!」的怨尤。只覺得「沒辦法,這就是朋友」。
是的,後來我也和他很尋常地重逢了。
沒有怦然心動,也沒有意亂情迷。
只是秉持發自內心的愛。世上有這種事嗎?
幾年後在臉書發現他出現在「你可能認識的朋友」那一欄時,我喜極而泣。起因我記得是因為最近見過的某人的表妹湊巧是國中同學之類的。他沒死,光是這樣就夠了。但我當然主動加好友,也通知同學們,他終於不再是失蹤人口。他本來被列入無法取得聯絡的名單,所以我也通知了中小學同學會的主辦人。因此有了重逢的機會。當然不是我倆單獨見面。這點我是非常講規矩的。
他像一般人一樣進入企業上班,換工作,婚後生了一兒一女,以他的方式過日子。對此我除了覺得太好了之外,沒有湧現任何熾熱的感情。我這才察覺。原來我一直毫無熱情。該怎麼說呢,把他當成風景才是我最愛的,好像不是當成異性。
「聽說某某死了吧?」同學會上提到他的死黨名字,「啊?有這回事?」「真的?」幾個昔日少年咋咋呼呼。「或許只是傳聞吧,如果是誤傳那就抱歉了。」我也慌了手腳,初戀情人笑著說:「萬一他沒死怎麼辦〜我要向他告狀!」他的笑容一如往昔。
結果另一個昔日少年神色正經地悲痛說:「M死了。是真的,是意外身亡。」結果,初戀情人聽了,很明顯地神色黯然。一邊說:「是嗎,這樣啊。」我暗想,他沒變,這一切都令人懷念。很少有人像他這樣喜怒哀樂全都寫在臉上過日子。
他就像是我人生最幸福的小學時代的美夢象徵。
我姊當時還在東京每天從早到晚都能陪我玩,和好友也是每天開開心心地共度,我會從好友房間的窗口望著他家說「他現在不知在做什麼」。就像那個夢,象徵著永不復返的美好歲月。
只要去學校,就能看見他。上課時我總是望著他穿著綠色毛衣的背影。我和好友同班,下課時間理所當然在一起。放學也一起。每天一起跑到身為鑰匙兒童的她住的公寓樓梯。按照自己喜歡的比例調配喝起來甜甜的咖啡和牛奶,或者烤肉吃,看卡通,喝她爸爸珍藏的健康飲料。
從她家窗外可以看見不忍街。過了馬路就是他住的公寓大樓。可以看見他家的窗戶。偶爾一看,冬日傍晚那扇窗戶會亮著燈。
我家前面的死胡同(老街用語),因為沒車子,經常有小孩在那裡玩。他弟弟也往往混在其中。他們長得有點像,所以我甚至為此竊喜。
只因為在千駄木,他和他的家人自然生活在風景中。我不想更接近他,只覺得真是好風景,好養眼啊,那對我而言是人生的基本風景。定點,確認,安心。就是那種感覺。
不過話說回來,他究竟有哪一點那麼吸引我,讓我在青春期照理說應該有很多邂逅的歲月中,整整十年除了他看不見任何異性?那段期間,我只和別的男生去看過一次電影。到了準備要正式交往時,我朝窗外一看,初戀對象正在上體育課打棒球。看到他的那瞬間,我心想「我不可能喜歡對方勝過喜歡這個人,那我還跟對方交往不好吧」,於是就此作罷。雖然對不起對方,但就是這麼簡單。
我是靠思考工作,直覺也不差。可以說在我的人生完全沒有不知原因的事。
那樣的人生中,唯一捉摸不透的謎團就是他。
我倒是很清楚當時的好友她吸引我的原因。因為自己太與眾不同,我行我素,有才華,堅定不移,就這樣直到年過五十歲依然故我。她當時的言行舉止一切都很新鮮,令我每天都很感動。為什麼會這麼有趣,這麼酷,看起來明明很普通卻每次都能給我意想不到的回答?
甚至可以說我跟她才更像戀愛,總之她於我就是如此特別。即便如今她已結婚育有二子,她獨特的步調還是沒變。她覺得不用展現給任何人看,也不需要變得有名,因為她這麼想,才能抱著那驚人的才華淡定過生活,就是那樣的寶藏女子。
但是關於他,他並不是長得特別帥,而且因為是理科生,所以還會思路井然地用相當辛辣的話嗆我,被我覬覦了這麼久他當然也對我很提防(笑),真要說他有什麼特別值得尊敬的地方好像也沒有。
然而,在「他就是他」這點,他果然也和我的好友一樣永遠是專業級。他擁有深不可測的溫柔與純真,至今每次在同學會見面時我還是忍不住想,再也找不到像他這樣心靈純真的人了。
對於家庭狀況有點複雜,冷眼旁觀自己漸漸心如死灰的我而言,他那種健全,以及他的家庭溫暖,或許是我的憧憬。
有段極為短暫的時間,我倆算是互有好感。
大概是國小四年級的幾個月。
宿營活動時半夜忽然想見他,結果走到走廊一看他就在那裡,於是站著聊了很久。
當我扛著腳踏車走上很陡的樓梯時,他會過來抬起我的腳踏車陪我一起走上去。
我們曾有一瞬間,在尚無性欲介入的餘地時,打從心底互相喜歡,那裡的確充滿我所有的夢想與理想。
培養出這樣超級刁鑽的自己,可以八面玲瓏,面不改色對男人說「你這混蛋」的我,只有在他面前展現的另一種人格至今仍在。
那是打從心底期盼他人的幸福,文靜乖巧,堪稱清純得無與倫比的人格。
說不定我就是因為喜歡那個自己,內心一隅覺得那才是自己的本質(實際是如何先不談),才會喜歡他。
他當然在我之後也喜歡過很多人,到了小學高年級和國中也開始有交往對象,當時的我對此當然很心痛,但我衷心覺得,他只要還在就好了,不用和我交往沒關係,只要他能笑著過日子就好。
後來,同學會結束後有幾人和我加上我兒子一起去表演魔術的酒吧,坐在他旁邊的我,不動聲色地和他以前喜歡的人換位子。我說「這裡可以看得更清楚」。我想,我這種個性始終沒變。只願他幸福,自己怎樣不重要。是超級柏拉圖式的愛情。
起初雖是互有好感,但之後那十年當中我告白三次都被拒絕,我這麼一說,丈夫甚至揶揄:「像妳那樣,根本是男人嘛!」但那就是我謎團重重的青春,現在這樣寫出來也只是加深謎團完全沒有心動的感覺,但是日前,我看綜藝節目《歡迎超級特別來賓》,竟然出現像我這樣的人令我大吃一驚。那是個迄今仍對初戀對象難以忘懷始終單身的女社長。和我不同的是,不愧是女社長,在不斷主動出擊之下,一度和對方交往成功,了不起。
對方已經結婚生子,當然他與她不再見面,但最後出現他的影片,他說:「能得到如此深刻的愛情,我很感激。正因如此,我認為自己不能抱著半吊子的心態和妳隨便交往。」當她哭著說他果然是好人時,我第一次感到某種近似自己的東西。
她是如何看待他的,我了如指掌。如神一般絕對。
當時,我的好友像半夜躲債逃走般突然搬走時,我流著眼淚猜想她一定是搬去更小的房子,結果搭電車去她家過夜時,竟發現她不知何故住在更大的公寓不禁大吃一驚。
她媽媽坐在真皮沙發上看電視。請我吃豪華大餐,身為獨生女的她擁有寬敞的兒童房。
她依舊在我老家的千駄木上學,可見搬得應該不遠,附近有大池塘,我們白天去坐船。在波光粼粼的水上嬉戲,度過漫長的一日。
晚上兩個被窩靠在一起邊聊邊睡。
「每次,我都會幻想,要是能和喜歡的人在夜裡偶遇該有多好。」
她說。
「那就太美好了。」
我說。
我們看漫畫,偶爾聊天,就這樣並肩躺著直到深夜還沒睡,最後她媽媽氣沖沖出現,叫我們趕快睡。
但我們還是沒停止聊天,在黑暗中,無止境地聊著沒營養的廢話。
那晚她惦記的對象,後來在大學時自殺身亡。已經不在了。如今我也不再思慕初戀的他。我感謝他還活著,只覺得能夠喜歡心靈如此純淨的人長達十年之久是個奇蹟。
他是我的人生越來越汙穢的過程中,唯一美好的人。小時候的他獨特的動作,慢吞吞的走路方式,優秀的成績,漂亮的手,揮棒擊球時的姿勢……至今依然烙印在我心上。
即便一切破碎散落,物是人非,那晚我與好友的聊天,以及小船緩緩滑過水面的美麗波光,已是永恆。
※ 本文摘自 《我與城市(吉本芭娜娜的半自傳)》,原篇名為〈初戀之謎〉,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