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綠人閃爍」行人到底能不能衝?新制即將出爐了 最快4月上路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我國近年頻傳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安全成為民眾關注議題;為讓台灣早日擺脫「行人地獄」惡名,政府也頻頻出招、更新法規,持續強化保障行人的力度。例如,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行人若見到號誌燈的「小綠人」已進入閃光狀態、也就是綠燈讀秒倒計時,尚未進入行人穿越線者,就不能再跨入,否則可罰500元。不過,交通部近期預告,未來不再將此舉認定為違規,並有望於4月起採用新制。
許多民眾過馬路時,經常為了省時間,眼見綠燈號誌已進入讀秒階段、小綠人也切換至閃爍狀態,就趕緊衝上行人穿越線,跑步穿越整條馬路。過去,此舉遭認定為危險行為,若碰上行駛車輛,後者可能一時無法反應,進而釀成憾事。但現在,法規越來越傾向落實行人保障立場,確保只要還在綠燈的秒數內,行人仍是唯一能在路上行動的主體。
因此交通部近日宣布新制,未來行人若於綠燈號誌閃爍期間,才跨入行人穿越線,將不再構成違規,確保行人使用行穿道的權利。過去就有不少行人抱怨,看到小綠人閃爍時,總會下意識加快腳步、想趕緊過馬路,豈料竟誤觸規範挨罰;甚至還有人質疑,有些綠燈秒數極少的路口,時常綠燈剛亮,就會進入閃爍階段,根本就是罰單陷阱。
事實上,現行規則甚至還訂定,即便是小綠人穩定顯示,行人穿越馬路時仍應「快速通行」,同樣挨批不尊重行人權利。因此,修正規則後,小綠人穩定顯示時,將不再要求「應快速通行」;直到閃光狀態後,才會改為要求行人快速通過;而尚未進入道路者,也從硬性的「禁止跨入」軟化成「避免跨入」,不再視為違規,但建議用路人多加注意路況。
交通部強調,行人號誌綠燈時間,都會讓行人能以正常速度穿越馬路;閃爍燈號設計目的,也並非催促行人奔跑,而是提醒剩餘通行時間有限,宜先判斷是否該停下腳步。此次選擇修法,主要是為避免特定族群,如高齡者、行動較慢者,避免法規過於僵化,導致無辜挨罰。交通部指,相關新制有望在4月起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