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堂店員廁所水箱撈出槍彈!逮到他「從屏東衝台中」支援滋事兄弟輸贏
屏東張姓男子去年取得一把仿GLOCK廠18型的非制式手槍及10發子彈,為支援助陣,帶著槍彈衝台中西屯區春水堂店內;因現場聚眾滋事,警方獲報到場,張男把槍彈藏入店內廁所水箱,仍被店員發現,此案曝光;他被循線逮捕,法院將他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5年4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6萬,沒收扣案槍彈。
判決指出,張男2025年3、4月間,向姓名年籍不詳、綽號「二筒」的男子取得一把具殺傷力的一把仿GLOCK廠18型的非制式手槍及10發子彈,同年6月傍晚5時50分,接獲友人請託支援助陣,就從屏東持槍到台中西屯區春水堂店內。
當下,因店內聚眾滋事,警方獲報到場巡查,竟將槍藏入店內廁所水箱,但卻被店員發現,此案因此曝光,並循線逮到持槍的張男。
調閱張男前科紀錄,他曾違反洗錢防制法遭判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萬元定讞,又再犯此案。
法官認為,張男持有槍彈,對於他人生命、身體、財產安全及社會治安均帶來相當程度威脅及潛在危險,考量他認罪持有槍枝、子彈數量、前科素行,審理後,將他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5年4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6萬,沒收扣案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