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認識第一天就衝本壘!34歲男買鞋送少女誘拍照 不從就「情勒+辱罵」下場慘了

鏡報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 鏡報 林建鋒
少女被男友逼迫自拍不雅照,並且傳給對方欣賞,如果稍有猶豫或不從,就被男友辱罵。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exels

台北34歲男子明知被害少女未滿16歲,竟在雙方認識第一天就直接發生性關係,隨後更在三個月內合意性交9次。誇張的是,他不僅將魔爪伸向未成年,還以買鞋為誘餌,搭配飆罵髒話與各種情緒勒索,逼迫少女自拍胸部私密照供他欣賞,法官痛批嫌犯以成年人的心智,卻玩弄未成年少女的心緒,手段相當惡劣,對少女性交共犯9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引誘少女自行拍攝性影像處有期徒刑3年,性影像均沒收,可上訴。

買鞋利誘+情緒勒索 惡男逼少女拍傳不雅照

判決指出,34歲被告男子明知被害少女未滿16歲,竟在兩人結識當天就突破防線發生性行為。雙方交往期間,男子食髓知味連續大戰9次,甚至動起歪腦筋,用「買鞋子」當作物質利誘,要求少女自拍胸部裸露的私密照與影片傳給他欣賞。

不從就威脅封鎖 律師辯「兩小無猜」法官不認

誇張的是,只要少女稍微猶豫或沒立刻照辦,男子立刻秒變臉,在LINE對話中瘋狂飆罵三字經,甚至用「那不買鞋了」、「換人了是不是」、「不是摸了就喊痛?」等冷言冷語羞辱,還威脅要封鎖、另尋新女友。

少女嚇得慌亂道歉、狂傳哭哭貼圖求饒,少女母親發現異狀,查明後憤而報警提告。辯護律師雖求情稱兩人是「兩小無猜」,但法官認為男子手段惡劣,完全不符合減刑規定,依法重判,全案仍可上訴。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新聞跟著走

更多鏡報報導

正宮設「1000萬斷愛契約」防小三 尪卻拿假離婚紙騙睡!她回鍋爽玩6次下場超慘
持槍視角曝光!教授砍死連襟滿身血 6大人4孩童困屋內警開槍救人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護國神山變格鬥場!台積電南科工地「棒球隊」出沒 包商為「這原因」打到全移送

鏡報
02

控理專設局誘買「美金投資保單」 70歲老夫妻負債6千萬崩潰

TVBS
03

直擊「超厚黑油垢」環保局抓到5業者違規偷排…害魚暴斃屍群覆蓋河面

三立新聞網
04

哥哥去年才無照駕駛身亡!17歲少年酒駕載女友撞樹斷魂 父怒斥一句話

鏡週刊
05

中國統戰出新招?金門對面突多1重大建設 驚人距離全曝光

民視新聞網
06

陽交大教授「砍殺連襟」不是為爭產?醫師:一看就知道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