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65萬護航廠商得標還不夠!退休教授再討144萬後謝金 法院裁押
南部某國立大學機械系王姓退休教授,擔任政府太陽能光電標案評選委員期間,洩漏標案機密、攻擊競爭廠商,護航特定業者得標,先後向兩家廠商收賄共209萬餘元。檢調第一波偵辦時,王男與林姓業者交保,王男竟又向另一家劉姓業者索討144萬餘元「後謝金」,全程遭專案人員蒐證,王男與劉男均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出,王男過去在南部某國立大學機械系擔任教授多年,退休後仍受聘擔任公共工程採購及太陽能光電標租案評選委員,參與多件南部公家機關相關標案,卻涉嫌利用評選委員身分,為特定廠商謀取利益。
檢廉調查發現,王男今年間多次將尚未公告的規格說明書、廠商服務建議書等應秘密文書,洩漏給甲公司實際負責人林姓男子,並在評選會議中攻擊主要競爭廠商,藉此護航甲公司順利得標;事後林男交付65萬元給王男,作為協助得標的報酬。
專案團隊今年9月獲報後展開偵辦,王男與林男到案時均否認犯行。檢方聲請羈押兩人,但法院當時分別裁定王男以20萬元、林男以150萬元交保,並限制林男出境、出海及禁止接觸相關證人。
沒想到,王男走出地檢署後,竟又前往找另一家乙公司負責人劉姓男子,索討先前以相同手法護航得標的144萬7700元「後謝金」。兩人互動過程全被持續跟監的專案人員蒐證,讓檢調進一步掌握案情。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組成專案團隊,10月13日發動第二波搜索並傳訊相關被告及證人。檢方查出,王男向林男收取65萬元,另向劉男收取144萬7700元,總計209萬7700元。
檢方認定,王男及劉男分別涉嫌違背職務收賄、行賄,以及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等罪嫌重大,於14日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兩人目前均遭羈押禁見,全案仍持續擴大清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