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蟲拖行撞死警所長!嗆不想抄佛經 聽判死當場「腿軟嚇癱」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不幸慘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撞擊殉職。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歷時4天審理,昨(11)日晚間一審宣判,認陳女殺人罪證明確,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原本態度冷靜、甚至曾口出狂言稱「不難過」的陳女,聽到遭判死後瞬間嚇傻,整個人腿軟癱坐在椅子上,臉色鐵青。
回顧整起慘劇,32歲陳嘉瑩於2024年9月30日深夜10時許,因吸食俗稱「喪屍菸彈」的依托咪酯等多種毒品後,開著註銷車輛違停在新北地檢署前方。面對所長劉宗鑫的盤查,陳女心虛拒檢,不顧對方手抓方向盤試圖制止,竟猛踩油門以S型危險駕車方式逃逸,高速拖行劉宗鑫數百公尺,更故意以車身左側猛撞施工護欄,導致劉宗鑫傷重殉職。
審理期間,陳女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當時驚慌想逃,還推諉是劉宗鑫「硬找她麻煩」,抓著她的衣服影響行車,以為對方起步後就會鬆手。更令人憤怒的是,陳女在看守所期間,冷血地表示,「他(劉宗鑫)不是我的親人,其實沒有感到難過」,連胞妹要她抄寫佛經懺悔,她也直言不想寫。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指出,劉宗鑫依法執勤,陳女卻以高速衝撞護欄的方式「虐殺」盡忠職守的警察,視人命如草芥,痛批其藐視且挑戰合法公權力,所犯之罪實屬天理難容與人神共憤的「天條大罪」,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要件。
昨(11)日傍晚5時許判決出爐,陳女原本站立聽判,但當審判長宣讀「死刑」判決後,她整個人像是被抽乾力氣般,嚇到癱軟、面無表情地癱坐回椅子上,而劉宗鑫所長的家屬則當庭鞠躬致謝。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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