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權益不再「抽抽樂」 勞動部預告子法明定補償與保險機制
勞動部今天(8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三項子法草案,針對外送員報酬、停權申訴、保險與派單資訊透明化等爭議,提出更明確規範。勞動部表示,希望透過制度建立,讓外送產業朝向更公平、透明方向發展。
勞動部指出,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將於7月21日施行,這次同步預告《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及《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草案,預告期2週,預計6月底前完成法制作業。
在報酬制度方面,勞動部明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的1.25倍,並明確規範時間計算方式。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考量外送員須自備機車、負擔油資與維修成本,因此以最低工資再加計25%作為保障基準。王厚偉舉例,外送服務時間以分鐘計算,超過30秒即進位1分鐘,例如「14分36秒」將以15分鐘計算,希望讓外送員更容易檢視自己的報酬是否正確。
此外,若訂單因消費者取消、店家停單等不可歸責於外送員因素而未完成,平臺仍須依外送員實際已提供的服務時間計算報酬,不得完全不給薪。王厚偉指出,過去外送員常碰到「騎到一半訂單取消,整筆收入歸零」的情況,新制上路後,外送員仍可獲得相應報酬保障。
派單資訊透明化也是這次修法重點。未來平臺須揭露預估基本報酬與獎金內容,並分開顯示;取送地點也須明列地址、樓層及抵達區域。此外,還須提供里程、預估完成時間、付款方式及商品內容與數量等資訊,讓外送員能評估是否接單。
王厚偉表示,過去外送員經常在資訊不完整情況下接單,接單後才發現商品體積過大、需爬樓梯或路線不符期待,形成資訊不對等,希望透過新規範提升派單透明度,減少爭議。
針對外送員長期關注的停權與終止契約問題,這次也納入規範。勞動部要求,平臺須事先公告停權事由與期間,且須符合明確性、公平性、可歸責性與比例原則。平臺若要停權或終止契約,也必須在30天內作成處分,並清楚告知外送員具體理由、生效日期及救濟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若外送員違反相關法令要終止服務契約,平臺也必須給予經濟補償,給付基準按外送員服務年資,每滿1年發給1/2個月平均報酬,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報酬為限。王厚偉說:『(原音)譬如說你總共服務時數是1萬個小時,就這1萬個小時先除以8,算出來你的日數平均多少天,那多少天以後呢,你要除上245,一年不是用365天,我們是扣掉例假日跟國定假日,所以用245除,除了以後呢你就有多少年,就乘上我剛剛講的每一年0.5個基數,這叫經濟補償。』
保險制度方面,草案明定,外送員只要當月有提供外送服務,平臺就須負擔當月職災保險費。至於商業保險部分,若外送員連續超過3天未提供外送服務,平臺可暫停責任保險,但外送員申請恢復上線後,平臺須於6小時內重新加保。(編輯:沈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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