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性愛」無法帶來持久的快樂?情慾解放了,但愛卻更加封閉
性別力百科
情慾解放
性行為不再限制在階級、關係、型態下才可以被社會接納。將情慾從這些限制中解放出來,不再因從事性行為而被壓迫。這促使了多元關係不需要再躲躲藏藏,例如開放式關係、多偶關係、砲友、性消費等,而婚前性行為也將於情慾解放的思潮中受惠,不再是不被允許的。
解放,是現代社會再強調不過的概念了。奴隸、宗教、政治等不平等的枷鎖逐漸被瓦解,人們從這些枷鎖中更多地解放出來。而情慾解放則是位在各種解放後的最末位。往往高倡自由時,人們多半是認可與鼓勵的。
然而,談到性自由時,情慾解放便招來許多罵名。
雖然人們受惠於避孕技術的發展,逐漸可以接受在進入婚姻前實踐自由性愛 ,關係型態的發展同時也多元並進(社會逐漸接受不在伴侶關係內的性行為,炮友、開放式關係、多偶關係等),但情慾解放持續在社會上招來罵名,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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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慾解放並沒有因此減少欺瞞與傷害
筆者是一個開放式關係實踐者,在台灣的開放式關係社群中的觀察,佐以對社會人性的探索,發現情慾雖然逐漸解放了,人們逐漸接受性行為的自由,但是情慾解放運動並未關注到人際間的欺瞞與傷害。
許多人想嘗試情慾解放時,並沒有落實知情同意、坦承以對,而被情慾奴役後選擇欺瞞,而造成傷害。這樣的行為是有違性自由與自主精神的,要達到自主的前提是彼此間並無欺瞞的,有了欺瞞,就不可能是彼此自主的。
欺瞞與傷害,非常容易相伴而生,而這也是情慾解放不可能不考量道德層面的因素。除非不婚、不育、不組建家庭、不建立伴侶關係,不然人們實踐情慾解放時,很難忽略道德因素而不傷害人。
單身且未育者,以及關係外侶性行為知情同意的「開放式關係」實踐者,將可以在性的層面上無所拘束,因為無需破壞與他人的承諾。
然而,也有許多人為對方伴侶造成傷害。例如:A 本身落實知情同意,但 A 找的床伴 B 可能沒有在自己的關係中落實知情同意,這將會傷害 B 關係中的人。
當自己的性伴侶在另外的關係中欺瞞,或是隱瞞自身狀況、疾病,都可能造成傷害。
問題 1:關係外性伴侶是否落實對其另一半的知情同意?
單身的人,以及伴侶間之情同意的「開放式關係」實踐者在與其他性伴侶發生性行為時,是否考量到性伴侶是否落實另外關係的知情同意?發生性行為時,會不會傷害到性伴侶自己關係中的其他人呢?
在開放式關係社群中,我所做的觀察是,許多實踐者只關注與自己伴侶是否知情同意,但未關注到(或說刻意忽視)另外性伴侶是否也取得自己關係中的知情同意。這也是開放式關係、或是約砲行為持續得到罵名的因素之一。
雖然性行為不傷害自己的伴侶關係,但卻間接促使了他人的傷害。
問題 2:性伴侶是否有告知自己有性傳染病等狀況?
性伴侶是否落實告知自己的一般傳染性疾病、性傳染病狀況?
若沒有,對情慾解放者也是一種很強大的傷害。而人們對疾病的錯誤認知,往往也使疾病帶原者下意識地想要隱瞞,更促成了慣性的欺瞞風氣,而欺瞞總是伴隨著傷害。
以上兩個例子,都說明了情慾解放,不單單只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簡單運動,自由的實踐背後也帶來了更多的責任,需要為自己自由行為負起的責任。然而當行為涉及了大量的欺瞞與傷害,脫不了被批判的罵名。
觀察到人性對傷害可能性的忽視以及對滿足慾望的執著,便不難理解情慾解放運動推行的阻力有多大了,因為提倡情慾解放運動時容易被污名化,因為涉及了欺瞞,而欺瞞帶來了許多傷害。
這個議題大大激起曾直接、間接被情慾解放運動傷害的人群情緒,不論性別、性向,傷害都持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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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了「性行為是羞恥」的枷鎖,但依然逃不過被慾望奴役的不自由
父權對男性的情慾枷鎖較少,甚至被父權概念所鼓勵,使許多男性實踐情慾開放而忽視知情同意的尊重;然而女性的情慾解放,因挑戰了父權對女性情慾禁錮的重要象徵,就有特殊的劃時代意義了。
性慾,是一種中性的慾望,如同食慾與睡眠需求那樣的自然。人為生物的一種,便有的慾望之一。
可以藉由個體差異看到,有些人與性慾保持良好平衡關係,有些人卻時常受性慾所苦,甚至對時常更換性伴侶產生執著,性慾無從釋放將會感到匱乏感,而為了達到此目的,欺瞞便容易成為達成目的的工具。
由此可見,中性的本能——性慾本身並不會帶來傷害,而是被性慾所奴役的習性才會造成傷害。被情慾所奴役所引發的後續痛苦,值得每個提倡情慾解放的人們再三深思。
情慾解放解決不了的,只有等待愛解放了,才能解決
由於性的顯而易見,加上避孕技術的發展使性與生育脫鉤,讓性娛樂化,成了人們生活的調劑選項之一,情慾解放因而時常被現代人們提及,甚至誤以為情慾解放等於性開放,實際上兩者是不全然相同的。
時常與情慾掛勾的「愛」,在情慾解放運動中確實缺席了。
美籍德裔人本主義精神分析學家弗洛姆在其著作〈愛的藝術〉中提到:「在某種程度上,性縱欲是克服孤獨感的一種自然和正常的方式,並有部分效果。許多不能用其他的方式減輕孤獨感的人,很重視性縱欲的要求。實際上,這和酗酒和吸毒並無多大區別。有些人拼命地想借性縱欲使自己克服孤獨所產生的恐懼感,但其結果只能是越來越孤獨,因為沒有愛情的性交只能在一刹那間填補兩個人之間的溝壑。」
愛,並非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如此自戀的態度。
落實愛同時也可以避免傷害,避免人感到孤獨
愛情的要素是所有愛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關心、責任、尊重和認識。
弗洛姆〈愛的藝術〉
我們是否真的關心我們的性伴侶的感受?我們是否為我們的性行為負起責任(為事後發生的後果負責)?
我們是否尊重性伴侶的意願(落實所有關係人的知情同意)?
我們是否有能力去真實地認識與自己做愛的性伴侶?
上列問題,給予不論實踐情慾解放或是反對情慾解放的人們作答,答案幾乎都是難以全部肯定的。我們對的枕邊人的愛,可能都是普遍匱乏的,既不夠認識、不夠關心、不夠尊重,也不夠負責。愛從來沒有被徹底解放,也從來沒有被社會足夠正視。
娛樂化下的性,使愛更加被忽視了,加深了人與人之間的孤獨感與陌生感。直到愛被解放,人際間的孤獨感與陌生感才有機會消融不見。
愛不必然存在於關係中,有愛的性也不必然在特定關係中?
然而,社會大眾普遍覺得愛必然存在伴侶關係中。但從伴侶間的彼此認識了解程度(對照愛的藝術中的愛的四要素:關心、責任、尊重和認識),便可以知道,許多伴侶關係中不必然存在愛,而是各種愛以外的東西維繫著關係(依戀、恐懼、嫉妒等)。
若達到性與愛的同時解放,不會產生縱慾之下的空虛匱乏與孤寂感,也不會看到性與愛只存在特定的關係中,也不會看到性與愛存在傷害人的可能(足夠的關心、責任、尊重和認識,將會使擁有愛的人們遠離傷害他人的可能)。
性與愛,將與伴侶關係或婚姻關係脫鉤。
一個人擁有愛的能力,可能與自己的朋友發展「不傷害的性愛」,不包含欺瞞的性愛,性愛的過程與結束,都不會有人遭受傷害。福利朋友(Friend with benefits,指可有性行為的朋友)將可能在彼此相愛的狀況下,維持親密關係的平衡與穩定。
然而有人將會問,有性有愛,為什麼還不當伴侶呢?
每個人對伴侶的條件不同,有時候彼此有愛也可能不選擇伴侶關係。我是個開放式關係實踐者,我有一個長達七年的福利朋友。因為對方不願意實踐開放式關係,所以不會以開放式伴侶的關係型態經營我們的關係,因此會在對方單身時,選擇靠近彼此,會關心、會約會,也會做愛。
但是當對方有一對一封閉關係的伴侶時,我們將會保持距離。每個人都有獨特的伴侶關係的進入條件,在不欺瞞、不傷害的前提下,每個人都有權選擇自己的關係,選擇性愛的對象。
(延伸閱讀:當「性愛合一」成了如「婚前守貞」一般的道德框架時)
愛,是一門藝術,是需要投入學習的,因此需要一個學習歷程,無法一蹴而就。
倘若現在沒有辦法體會,而不免陷入情慾的牢籠中,那也沒關係,知道沒愛的性是舒服(雖然沒有可精神上的持續性),有愛的性,是幸福。做不到時知道,這便是學習愛的歷程之一。
當我們從情慾牢籠中解放出來,需要的是愛,才能做到真實的情慾解放。愛與性,同時解放。不欺瞞、不傷害,又熟悉親密的各種「不傷害」的性愛關係,嫣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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