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保醫療險手術32次拒賠21次保險公司敗訴 法官:理賠刁難毫無誠信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基隆市一名男子109年投保某人壽終身壽險,並附加投保手術醫療健康保險,他主張依附約所載,若經醫生診斷接受「高頻熱凝療法」手術,應按次給付外科手術保險金6萬元。他共手術32次,但保險公司只賠11次給付66萬,他先後提告保險公司應給付另11次66萬及10次78萬都獲勝訴。法官說,附約並無「同區域重複治療必需間隔6個月」條款,批保險公司理賠刁難,推諉拒賠毫無保險人誠信。

A男於111年10月、112年2月、112年5月經醫院確診罹患「頸椎間盤突出」、「腰椎間盤突出」、「兩膝退化性關節炎」等,從111年10月到114年12月共接受32次頸部、腰椎、兩膝等部位進行高頻熱凝療法、水冷式高頻熱凝療法手術。

A男提告主張,保險公司只理賠其中11次手術,每次給付6萬元,其他手術則以「同區域重複治療以間隔6個月以上為原則」拒絕給付。他第一次提告要求給付另外11次手術,法官去年10月判決保險公司應給付66萬元,理由是附約並無「同區域重複治療必需間隔6個月」條款,保險公司上訴。

A男第二次再提告,指審理期間114年7月迄114年12月的10次手術保險金給付,再獲得勝訴。日前法官判決保險公司應給付10次手術治療保險金共78萬,包含頸椎間盤突出手術3次×每次6萬元+腰椎間盤突出手術4次×每次6萬元+兩膝退化性關節炎手術3次×2個部位×每個部位每次6萬元。

保險公司則指出,高頻熱凝療法止痛效果,通常應可持續半年至1年以上,但原告卻間隔2至3個月,「同一部位」重複施作相同療程,10次手術治療並非醫療必要。且高頻熱凝療法與水冷式高頻熱凝療法僅能緩解疼痛,無法促進椎間盤復位或修復退化膝關節,並非針對結構性病灶最適切療法,歷經多次療程卻未見改善,消極、反覆實施相同性質緩解療程,違反醫療常規、經驗與論理法則。

法官審理認定這10次手術治療屬於附約所定「高頻熱凝療法」的承保範圍,附約並無「同區域重複治療必需間隔6個月」條款。法官還指保險公司並無神經外科或疼痛科之專業資格,更非親自診察治療原告之醫師,卻一再越俎代庖,指責原告消極反覆實施緩解療程,變相逼迫原告接受「不可逆之重大結構性破壞手術」,承擔不符比例之巨大醫療風險,不僅嚴重違背醫理常規,亦已完全悖離保險填補危險的善意初衷。

法官還說,保險公司無限上綱「保險共同團體之利益」以圖免責,違反契約義務並損及原告(消費者)之權益,若允被告假「保險共同團體之利益」,恣意創設「契約所無之要件」拒賠,保險制度勢將形同虛設。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保醫療險手術32次拒賠21次,法官判保險公司敗訴:理賠刁難毫無誠信。記者游明煌/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太狂!台中女凌晨4點「悠閒騎行李箱」上中清路 警:違規最高罰3600

鏡週刊
02

知名婚紗「韓國藝匠」驚傳倒閉!台北剩2員工僅供取件 現場8組新人欲報警提告

鏡報
03

驚悚影片!桃園工廠冒大火「黑煙狂竄」 消防急馳援

民視新聞網
04

前女友「假約設局」摩鐵變煉獄!他被剝光囚虐10多天…逼簽500萬本票

三立新聞網
05

太扯!連鎖電腦行「斜槓」地下匯兌 4年狂洗2.6億…主嫌名下擁22間房產、店面

鏡報
06

妻小等吃父親節餐⋯他家門外「破頭碎身」亡!毒駕男一路向南撞死人收押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