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也能選!選罷法修法今公告生效 藍綠白這些人都解套
攸關多位政治人物選舉資格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日前在藍白聯手下順利通過三讀。總統府今(1日)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告,該法條即日起生效。這意味著新竹市長高虹安未來若獲判緩刑,再次爭取連任將不再受到法律限制。
朝野立委先前考量,現行法規過於嚴苛,為避免參選人因輕罪被判緩刑而喪失參政權,因而提案修法。新法放寬規定,未來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皆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這項法案的生效,首當其衝影響現階段身陷司法風暴或面臨相關訴訟的多位指標性政治人物。
除了民眾黨籍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外,藍綠陣營包括立委謝龍介、廖偉翔、邱鎮軍以及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未來若有相關訴訟獲判緩刑,都將一併適用新法,排除司法對政治生涯的實質障礙。
不過,本次修法也明文增訂「排黑防弊條款」,規定未來凡是涉及「詐欺罪」被判決確定者,一律維持不得登記參選。另外包括貪污、國安相關犯罪、組織犯罪及毒品等重大犯罪定罪確定者,仍不得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