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毒沙拉油業者「新增至360家」 食藥署公布名單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1小時前 • 發布於 3小時前

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6)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受影響業者新增至360家,圖為食藥署長姜至剛。(圖/記者蔣季容攝影)

中聯油脂生產的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被檢出第一類致癌物「苯駢芘」超標,食藥署已勒令問題產線停工,並於5日公布257家問題油品受害業者。食藥署今(6)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受影響業者新增至360家,並責成各地方衛生局確實掌握轄內業者通報、預防性下架產品及資訊揭露情形,並於7日中午12時前完成相關產品資訊彙整及回報。

食藥署指出,針對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供應部分大豆沙拉油檢出苯駢芘(Benzo(a)pyrene,BaP)不符合規定一案,食藥署於第一時間已啟動中央與地方應變機制,並督導衛生局持續追查產品流向,目前使用受影響油品之業者更新至360家,並已要求業者辦理下架回收及預防性下架,確保不符合規定產品停止流通,保障國人食品安全。

食藥署持續辦理五項措施,並說明如下:

一、公布受影響產品及預防性下架產品資訊,協助民眾辨識

(一) 食藥署已公布18項受影響產品、30個批號及流向360家業者資訊,並提供產品資訊供消費者可依產品包裝標示的名稱、有效日期(批號)辨識;如有疑義,可向原購買商家,或產品外包裝標示負責廠商洽詢。

(二) 使用受影響油品製成的原型油品,或使用受影響大豆沙拉油比例達20%以上的加工產品,業者須於今日24時前完成預防性下架並提供產品資訊給所轄地方衛生局;未達預防性下架條件者,雖無須下架,惟亦須於期限內主動揭露產品資訊。

(三) 食藥署已責成各地方衛生局確實掌握轄內業者通報、預防性下架產品及資訊揭露情形,並於7月7日中午12時前完成相關產品資訊彙整及回報,後續食藥署將彙整並公布相關產品資訊,協助民眾辨識。

二、保障消費者權益,督促業者妥善辦理退換貨

食藥署已要求相關業者主動提供退換貨方式及客服管道,保障消費者權益。如民眾退貨遭拒,請向所在地消保官反映。

三、建置專區,強化社會溝通

食藥署已啟動要求各地方衛生局每日2次回報查核進度,內容包括業者通報、產品流向、下架與回收狀況,及產品資訊揭露情形。為讓民眾即時掌握政府處理進度,食藥署已於官方網站設置「中聯油脂案專區」,每日14時更新最新處理情形,同時亦有法規標準及指引、檢驗方法、認證實驗室資訊等公開於專區,並提供相關風險溝通及宣導資訊,供民眾查閱與了解事件處理進度、政府管制作為及食品安全相關知識。

四、依法查處違規業者,督導地方加速裁處

食藥署已責成地方政府衛生局儘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辦理查核及裁處,依法追究違規責任,並持續追蹤業者改善情形。食藥署亦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召開相關會議,協助產業落實精進管理措施

食藥署已於7月4日分別召開專家會議及食品公協會會議,就本案污染原因及後續風險與管理措施提出精進建議,並就本案處理原則充分進行溝通。食藥署於今日已邀集中聯油脂、大統益、台灣糖業及長輝事業等4家製油業者召開座談會,要求業者強化原料驗收、精進製程管控及落實自主通報,包含提高黃豆原料驗收檢驗BaP頻率,將採逐船或逐批檢驗、檢討製程關鍵監測點等,並責成業者立即依會議共識修正標準作業流程,後續將持續追蹤辦理情形。

食藥署強調,將持續秉持資訊公開、科學評估及依法處理原則,加速掌握產品流向,保障消費者退換貨權益,並隨時向民眾公布最新處理進度。

毒沙拉油業者「新增至360家」,食藥署公布名單。(圖/食藥署提供)
毒沙拉油業者「新增至360家」,食藥署公布名單。(圖/食藥署提供)
毒沙拉油業者「新增至360家」,食藥署公布名單。(圖/食藥署提供)
毒沙拉油業者「新增至360家」,食藥署公布名單。(圖/食藥署提供)
毒沙拉油業者「新增至360家」,食藥署公布名單。(圖/食藥署提供)
毒沙拉油業者「新增至360家」,食藥署公布名單。(圖/食藥署提供)
毒沙拉油業者「新增至360家」,食藥署公布名單。(圖/食藥署提供)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健康相關文章

01

七旬婦反覆頭痛2個月!一查鼻腔竟塞滿「大量黴菌塊」 醫示警:這動作吸入大量孢子

鏡報
02

拍戲忙到沒睡覺?江青霞81歲辭世!醫揭:這習慣最傷身 恐釀失智風險

健康2.0
03

沒空看醫生?失眠、脹氣自己救!30年名醫推「2杯救命茶」廚房就有解藥

健康2.0
04

蔓越莓竟是地雷?吃抗凝血藥別碰這5樣「國民水果」恐血栓或出血

健康2.0
05

一份鹹酥雞「破壞身體72小時」!醫曝崩壞4階段:用什麼油都一樣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