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被爸媽拿走」小孩抗議有用嗎?律師解答:不用經過同意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普發一萬」5日起開放登記,有些小朋友、年輕人就忍不住抱怨,雖然普發1萬元,但錢最後也是被爸爸、媽媽拿走。對此,「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就發文表示,這筆錢是孩子無償取得的財產,所以屬於「特有財產」,原則上爸媽不用經過孩子的同意,就可以用掉這筆錢,但前提是必須花在孩子身上。
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上發文表示,有些父母會覺得自己花錢養小孩,所以「普發1萬」就是父母的,但這是不對的,因為父母扶養孩子是法律上的義務,不能因為履行義務,就說小孩的錢是自己的。
王至德指出,法律上有個概念是「未成年人特有財產」,只要是小孩無償取得的財產,都屬於特有財產,而此特點在於,所有權雖是未成年人,但父母可以為了孩子的利益來「使用受益」這個財產,且不必經過未成年同意,換言之,這1萬元是孩子的特有財產,爸媽不用經過孩子的同意,就可以用掉這筆錢,但前提是必須花在孩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