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撿屍美女!帶汽旅性侵遭告 她自曝:今年第3筆
台中市一名工程師阿輝(化名)在某夜店結識女子小琳(化名),見小琳不勝酒力,將她帶到汽車旅館性侵,還拍下私密影片,事後小花氣炸提告。
根據判決書,阿輝於2023年8月凌晨,在台中市南屯區某夜店結識女子小琳,小琳酒醉後,工程師步行將她揹往汽車旅館,趁泥醉意識不清時,對小琳下手性侵,甚至拿出手機拍攝私密照。小琳清醒後,隨即向櫃檯求助並報警。
一審時,工程師坦承有親密接觸,但否認性交,辯稱雙方合意,反指遭「仙人跳」。辯護律師主張,小琳進入摩鐵前尚能行走,卻要求被告揹負,且事後向櫃檯索取早餐菜單時神情自若,與一般性侵被害人反應迥異。律師更指出,小琳索償70萬元,且過去有多起類似糾紛,質疑其動機不單純。
然而,台中地院勘驗監視器發現,小琳進入摩鐵前已爛醉如泥、無法自理;刑事局鑑定報告亦在小琳下體及口腔驗出工程師DNA,證實其指控非虛。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工程師3年2月徒刑,竊錄部分則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社群發:告變態賺不完
工程師不服上訴,二審時提出新事證,指小琳在本案前一週及隔年3月皆涉及類似性侵提告案件,其中一案獲賠70萬元。工程師並出示小琳的社群貼文截圖,內容包含「今年第3筆」、「90萬可以直接放假一整年」、「夜店效率遠高過交友軟體」、「每天告這些變態就賺不完」等語,指控小琳以提告獲取高額賠償為業。
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工程師乘機性交與偷拍之事證明確。至於小琳的網路言論及過往訴訟紀錄,雖顯示其金錢觀或生活態度,但不足以反推其在本案中有刻意「被撿屍」或同意性交之意圖。據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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