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掐死馬籍女大生…凶嫌出庭稱「求償金額太大」 要求交保籌錢
男子陳柏諺涉掐死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學生,士林地方法院今召開第11次準備程序庭,陳柏諺仍辯加工自殺非殺人,死者蔡女是他的女友。法官延押訊問時,陳柏諺稱,日前收到蔡女父母提處的民事損害賠償書狀,「金額很大」超過能力負擔範圍,但願意盡力賠償,盼法官讓他交保籌賠償金。
陳柏諺追蹤蔡女Instagram,自稱兩人是情侶關係交往僅5天,去年10月間涉掐死蔡女,犯後逃回鶯歌住處吞藥自殺,經消防救護過程中說了殺人,警方在蔡女租屋出發現她陳屍床上。陳男辯稱,他們約好一起長眠,他是幫助自殺,否認殺人罪,他跪罪在蔡女旁邊,一手掐脖,一手拿玩偶遮住她眼睛,直到沒有動靜才拿開抱枕,看到蔡女臉色發黑,知道明確死亡了。
殺人案今召開第11次準備庭,法官詢問辯護人對上次庭期勘驗的死者蔡女手機對話訊息,蔡女與19人的對話紀錄有何意見?辯護人稱,部分內容沒有辦法核對,同一性有疑義,無證據能力。
陳柏諺辯護人聲請傳喚共18人出庭作證,包含曾姓法醫(待證事實確認死因、死亡過程,是否激烈打鬥)陳姓醫師(待證事實蔡女死前有自殺念頭),甚至還有死者蔡女的父母、弟弟等家屬,及陳男家屬、林姓前女友等15人。最後,還加碼聲請傳喚林姓測謊專家,用以證明本測謊有瑕疵,未依測謊專業領域公認標準。檢方部分,則聲請傳喚檢察事務官、刑事局測謊人員等5人。全案傳喚證人將由合議庭評議。
法官今也整理全案5點爭執事項,首先包含去年9月陳柏諺是否萌生殺人犯意,此人是林女或死者蔡女。其次,被告買普拿疼是否作為殺害蔡女畏罪自殺使用。第三,本件罪名為加工自殺或殺人罪。第四,被告是否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最後,被告犯罪情況量刑,是否宣告死刑。
由於陳男羈押將屆滿,法官行延押訊問,公訴檢察官表示,陳柏諺測謊沒過,供詞版本一變再變,犯後試圖自殺,不願面對司法逃避心態,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建請續押。
帶著黑框眼鏡、頭髮數個月未修剪的陳柏諺,今提出自己寫的刑事具保狀,他拿著麥克風,稱死者蔡女是他女友。陳表示,日前收到蔡女父母提出的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書狀,「雖然金額很大,超過能力負擔範圍,但我願盡所有能力賠償女友父母」請求交保,出去能盡量籌錢。
陳柏諺說,一直以來做很多努力想接觸蔡女父母,除了說「對不起」也想協商民事求償部分。他不會棄保潛逃,會準時到庭接受審判,交保金、附加措施尊重法官。
陳的辯護人稱,全案只有兩種版本,幫助自殺、殺人,陳沒有不願意面對司法;測謊是院方提出對辯方有利的事實證據方法,沒有通過,不過是辯方舉證責任減輕事由證明不足,沒辦法直接引用作為殺人事實存在。全案無羈押必要,請求交保讓被告以具體行動,補償被害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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