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台中一年罰鍰近30億 科技執法增逾2倍事故僅減3% 議員要求專款專用
台中市一年交通違規罰鍰逼近30億元,近三年科技執法地點暴增224%,交通事故量卻僅微幅減少3%。市議員張芬郁等人在議會聯合質詢,痛批市府只搶市民荷包,要求罰鍰應專款專用挹注路安建設;副市長黃國榮則回應相關改善預算早已超越罰鍰金額,未來若專款專用公投通過將依規辦理。
台中市一年交通違規罰鍰收入近新台幣30億元,但近三年科技執法地點增加逾兩倍,交通事故降幅卻僅有3%。台中市議員張芬郁今日於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時,痛批市府「只搶市民荷包,卻未能提供安全的交通環境」,要求罰鍰應專款專用改善路安,並以「減少罰鍰收入」作為交通改善指標。副市長黃國榮回應指出,市府目前編列的交通改善預算已超過罰鍰收入,若未來相關公投案通過,將依規定辦理。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交通地政業務質詢,市議員張芬郁、陳雅惠、謝家宜、陳淑華聯合質詢,聚焦交通安全建設不足、事故未見大幅減少,僅罰鍰金額持續攀升等議題。
張芬郁引用《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說明,地方政府舉發案件的罰鍰,75%分配給地方政府,分配到的金額中依法至少需提撥12%用於交通執法與安全改善,相當於總罰鍰額度的9%。以台中市每年30億元罰鍰計算,法定用於交通安全與執法的預算僅約2.7億元,比例明顯失衡。
張芬郁指出,科技執法地點從112年的21處增至114年的68處,三年間增加47處、成長率達224%。然而同期全市交通事故僅從7萬2279件微幅降至7萬078件,減少2201件,降幅僅約3%。她強調,市府不應僅以「大水庫理論」說明交通預算已高於罰鍰收入,而應將罰鍰專款專用,切實改善硬體設施與路網規劃。
針對立法院討論中的「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及補貼大眾運輸」公投案,張芬郁詢問市府立場。副市長黃國榮表示,若該公投案順利通過,市府必定依法照辦;他同時強調,即便現階段未專款專用,市府每年編列於交通建設與安全改善的預算總額已超過20餘億元的罰鍰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