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騎車挨罰37次少年擺爛 想保住工作...他主動分期還錢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1名陳姓男子未成年時就多次無照騎乘機車違規挨罰,目前20多歲的他,已累積66筆罰單共約55萬元,通通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也因查無任何資產而暫時結案多年,日前陳男主動請求重新執行,原因是他已悔過,找到新工作重新出發、需要考駕照,新北分署同意他月付1.5萬元分期繳清。
陳男從小由祖父母隔代教養,國中畢業就到洗車場工作、不再升學,家人買機車登記長輩名下、給陳男上班代步,結果卻快速累積無照駕駛罰單,到2023年5月止,陳男已被裁罰37次、每次9000元,外加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被裁罰15次、每次500元,其中4次和無照駕駛一起開單,還有闖紅燈、騎車手持行動電話等17件違規受罰共2.8萬餘元,以及1次拒做酒測被罰18萬元。
陳男當時月入僅1、2萬元,繳不起上述66筆合計約55萬元罰單,索性擺爛不管,連同滯納健保費約1萬元,從2018年9月起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因查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新北分署2020年起先後核發執行憑證給移送機關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強制執行告一段落。
陳男今年(2026年)1月,突然請交裁處將他的欠款重新移送強制執行,並手寫陳述書註明「希望能辦理分期,期數長一點」。新北分署日前通知陳男到案說明,他表示後悔以前少不更事,最近找到新工作,收入比洗車場好很多,機會難得,他很珍惜,但新工作常須騎機車送件。
陳男表示不敢再無照駕駛,又不能總是麻煩同事騎車載他送件,想考駕照卻因積欠罰單未處理而卡關,詢問後得知可辦理分期付款,就能取得考照資格,所以主動申請重新強制執行,他願月付1.5萬元分期繳納。
新北分署今年5月間,與台北區監理所、蘆洲監理站及社福團體,共同研商未繳納青少年時期所欠交通罰單而無法報考駕照的解套方式,公路監理機關同意當事人辦理分期繳納欠款並繳納第1期,成年後就可考照,減少無照駕駛遭受高額罰鍰、扣車,還易危及其他用路人的風險。
但這類青少年常為中輟生等高風險族群、往往也屬經濟弱勢,交裁處僅能提供最高18期分期付款,對於欠款數10萬元的個案,要繳出第1期金額實有困難,反而將欠款打包全部移送強制執行後,行政執行署最高可分期72期,能減輕負擔,新北分署釋出善意,會對這類移送執行個案,視實際狀況寬緩分期繳納,協助當事人迎向光明。
陳男正好符合上述條件,即使月付1.5萬元,也須分期37期,交裁處幫不了他。新北分署查明陳男目前工作與收入狀況,足以負擔還款,且確實悔不當初、一心改過向上,同意他的分期付款方案,陳男隨即繳納第1期金額,持繳款證明與辦理分期付款的筆錄影本,就可報考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