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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越抓越小 綠色和平調查:近海93%漁獲未達50%性成熟體長

環境資訊中心

更新於 06月12日01:25 • 發布於 06月12日01:30 • 環境資訊中心報導

綠色和平與水產養殖學者調查發現,台灣近海的漁獲,越來越高比例未及性成熟便被捕撈上岸。學者警告,長此下去出現「基因瓶頸」效應——魚類提早性成熟繁衍後代,令成魚體型逐漸變小,無論漁民和消費者均會受害。綠色和平呼籲沿海縣市劃設「海洋庇護區」恢復漁業資源,同時打擊違法的近岸拖網作業。

有關調查在2023年至2025年舉行,逾60位志工在宜蘭大溪、屏東東港和高雄蚵仔寮等數個漁港,透過影像拍攝和AI模型分析,統計近海漁業捕獲魚種的體長數據,計算出有多少漁獲未達到性成熟階段。

綠色和平調查漁港的近海新鮮漁獲,發現越來越多魚種未達性成熟便被捕撈上岸。 圖片提供:綠色和平

高雄科技大學水產養殖系副教授何宣慶參與制訂調查方法,他解釋即使是同一種類的魚,不同個體性成熟的體長有差異,故調查採用「50%性成熟體長」(Lm50)做標準,意思是當魚生長到該體長時,應該有50%的個體具備繁衍後代的能力。

調查分析39種常見魚種、5萬8762個有效樣本,有30種魚超過八成個體的體長未達Lm50,顯示族群更新面臨壓力。若比較2023年與2025年的調查結果,近海漁獲未達到Lm50的比率,更由77.7%升至93.3%。

以國人常吃的鯖魚為例,Lm50長度應達到32.3公分,但捕撈上岸的鯖魚體長中位數只有20.6公分,馬頭魚、鯧魚和肉魚都有類似情況,反映很多魚未及繁殖下一代,已被送上餐桌。

鯖魚、馬頭魚和肉魚的體長中位數,遠低於「50%性成熟體長」(Lm50)的標準,反映很多被捕獲的魚仍未及繁殖下一代。圖片提供:綠色和平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黃昕彤憂慮,魚越抓越小導致惡性循環,「海裡的大魚越來越少,那漁夫不得已只好將這些小魚不斷地捕撈上岸,造成我們海洋生態非常嚴重的危機。」

過度捕撈導致「基因瓶頸」

何宣慶警告,若問題無法緩解,會導致「基因瓶頸」效應,「大魚的基因消失,剩下的就是小魚。這些小魚為了族群存續,得要很小就開始性成熟,最後會導致魚體越來越小、經濟價值越來越低、漁獲量也越來越少。」

高雄科技大學水產養殖系副教授何宣慶指出,過度捕撈會導致「基因瓶頸」,魚種為繁衍下代,縮小體型和提早性成熟。 攝影:潘柏林

他引用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一份研究,台灣東北海域的刺鯧相隔約25年間(1984至2008年),首次性成熟的體長下降,雌魚由18至19.5公分縮短至16.5至18.5公分;雄魚由16.5至17.5公分,縮短至15.5至17.5公分。研究指出,魚體尺寸縮小較可能是高捕撈壓力造成的結果。

何宣慶提醒,不要小看成魚體長縮短的影響,其經濟價值會大幅縮少,「以一隻黑喉為例,29公分的話,它可以賣到800、1000塊;但是一隻15公分的黑喉,(拍賣場)只能賣到5塊、10塊錢。」最終漁民收入下跌,消費者要購買日漸稀少的大魚,亦要付出更高價錢。

有研究發現,台灣近海捕獲的鯧魚,為應對高捕撈壓力,在25年間尺寸「縮水」,圖為漁港販售未性成熟鯧魚。圖片提供:綠色和平

疑似違法拖網作業逾萬小時

為什麼近海魚種面對高捕撈壓力?綠色和平質疑與活躍的非法拖網作業有關。

台灣自1989年起禁止拖網漁船在距岸3海浬內拖曳網具作業,綠色和平利用全球漁業觀測的AIS船舶自動辨識系統,分析漁船航行特徵和作業時間,判定是單純經過、靠港,或是疑似捕魚行為。調查發現,僅宜蘭縣、澎湖縣和屏東縣,各縣3海浬範圍內疑似存在非法拖網,每年平均有逾萬小時。

黃昕彤指出,2025漁業署僅裁罰24宗個案,而宜蘭、屏東及澎湖等地方政府,所發出的違規處分案件數量為零,反映舊有體制失能,未能應對非法拖網作業。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黃昕彤利用AIS船舶自動辨識系統,分析宜蘭縣、澎湖縣及屏東縣漁船數據,三海浬範圍內有大量疑似非法拖網作業。攝影:潘柏林

呼籲設海洋庇護區

綠色和平建議,漁業署、地方政府提升執法量能外,沿海縣市應劃設「海洋庇護區」,在核心區域完全禁漁,讓成魚產卵、幼魚長大。當魚群逐漸恢復,就會有溢出效應向外游,讓周邊海域的漁民捕撈到較高價值的漁獲。

黃昕彤表示,外國有成功案例,菲律賓阿波島劃設「海洋保護區」後,在一到三年內明顯看到生態復甦,漁民提升捕撈效率。

資料顯示,立法院在2024年三讀通過《海洋保育法》,該法於2025年7月正式上路後,至今仍未有依據法例劃出「海洋庇護區」。

黃昕彤呼籲設立「海洋庇護區」,劃出部分海域是核心區禁捕,讓漁業資源得以恢復。攝影:潘柏林

何宣慶表示,另一種方式是漁民有共識設立規範,例如屏東東港櫻花蝦漁業。當地政府訂定管理規則,最多110艘作業漁船,每年6月至10月為禁漁期,距岸1浬內為禁漁區。漁民亦訂定公約自主管理,周六、日和國定假日為停捕日、漁船每航次漁獲量不得超過十箱,讓當地櫻花蝦得以永續發展。

他坦言,要達到有共識的規範不容易,但放任捕撈後果更嚴重,「我們必須為下一代留下一些可以永續利用的資源,而不是在我們這個世代就把它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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