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男子跑上國3路肩「當健身房」 國道警曝下場:最高罰6千
即時中心/廖予瑄、魏熙芸報導
這裡不是健身房欸!今(18)日有民眾行經國道3號216公里處時,赫然發現路肩上竟有一名男子「正在跑步」,讓他相當傻眼,立刻用手機拍下並PO網。對此,國道警察也指出,該男子在國道跑步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開罰3,000元以上到6,000元以下罰鍰。
今日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PO出一段影片,只見一名白衣男子,很有節奏地在馬路邊跑步;不過定睛一看,男子跑步的地方,竟然位在國道3號216公里處的外側路肩!這荒唐一幕,也令原PO傻眼發文,「兄弟想健身不是這樣的吧?電話亭在你後面餒!」
對此,國道警方說明,男子在國道上奔跑的行為,違反「道交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行人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行為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如車輛發生故障時應盡量將車輛滑行至路肩,並於後方50公尺以上擺設警告標誌(若於車道上須於後方100公尺以上),人員站至護欄外或車輛前方適當距離待援,切勿於路肩或車道上行走奔跑,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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