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闖紅燈撞死無辜騎士!毒蟲「尿檢偷摻水」 二審下場曝
新北市46歲黃姓男子去年2月間,吸食毒品之後駕駛小貨車行經新莊區化成路一帶,直接猛力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導致43歲李姓男子傷重身亡。警方事後逮捕黃男並依法驗尿,不料,黃男卻在偷偷在尿液之中加水,一審國民法官判處他8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4)日駁回黃男上訴,維持原判且不予減輕其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8年太重上訴
黃男不服原判決科刑8年,上訴二審,主張應適用《刑法》第62條自首減刑規定。
經高院調查,黃男肇事後,雖留在現場並坦承肇事,但拒絕配合採尿,經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由員警出示後,僅坦承案發前施用毒品且願意採尿,卻又在盛裝尿液的紙杯中加水以圖稀釋尿液,經員警發現當場制止,始完成其採尿程序,難認其自首出於內心悔悟,裁量不予減輕。
二審認為,原審已考量犯罪動機、手段、損害及被害人家屬等意見,衡酌檢察官的求刑要求,依《刑法》第57條,在罪責原則下適當行使量刑裁量權,未見違反經驗或論理法則,也未有明顯不當情事,也未違反量刑規定,駁回黃男上訴,維持原判決。
毒蟲吸食安非他命上路 無辜騎士停等紅燈慘死
回顧本案,114年2月18日凌晨4時許,黃男施用安非他命後上路,駕駛小貨車行經新莊區化成路往中原東路方向行駛,行經路口時,黃男未注意前方號誌為紅燈,未減速就直接撞上停等紅燈的李姓騎士,造成其傷勢嚴重,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
黃男事後坦承肇事,且表示願意配合檢測,沒想到卻趁員警不注意時,將水加進尿液檢體之中,所幸員警發現異狀後要求重新檢測,結果黃男尿液呈現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且濃度高達6852 ng/ml,詢後依法將他送辦,檢方火速起訴,並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一審時,黃男坦承犯行,但法官審酌他在尿檢時偷加水,顯見他並非真心悔改,因此不予減刑,且犯案後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日駁回上訴,維持8年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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