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基前院長郭守仁「起訴求刑7年」 魔鬼計畫曝!涉海削醫院7千萬
彰化基督教醫院前院長郭守仁涉犯背信等罪,彰化地檢署9日偵結,起訴9名人,且就郭守仁求處有期徒刑7年。
檢方接獲檢舉,現年77歲郭守仁利用其職務實質影響力,與其他8名被告共謀設立人頭公司,標得彰基的工程或採購案,再轉由其他廠商實際施作,藉此抽取不法利益。偵查發現,前前後後涉及金額高達7千萬元。
偵查發現,郭守仁自民國97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擔任彰基醫院總院長;卸任總院長後,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間擔任該院協同總院長,對彰基事務仍具實質影響力。此外,賴建文、王○鑫、許○仁、許○淵分別為彰基副院長、工務部或醫學工程部主管,負責該院採購及驗收事宜。
檢方說明,郭守仁深知其擔任彰基醫院總院長、協同總院長及決策委員會執行秘書期間,對該院工程與設備採購具有最終決定權或實質影響力,與凱▲公司實際負責人蕭○昆、寶▲公司負責人謝○凔,以及賴建文、許○仁、王○鑫、許○淵等謀議,105年至108年共同成立人頭公司,透過人頭公司標得彰基醫院工程或採購案。
檢方進一步說明,郭守仁與擁有Bio-Kil滅菌技術的凱▲負責人蕭○昆接洽,105年8月間共同成立凱○生醫公司,郭守仁擔任董事長、賴建文擔任監察人,郭守仁於105年12月起至109年此段期間主導,賴建文、許○仁配合作業,將彰基醫院7件工程交由凱○生醫公司承攬,實質上則由凱▲公司提供BioKil技術開發、生產及履約。
牟暴利!5千萬工程收8千萬元
7件工程實收金額為5,381萬8,985 元,郭守仁等人所利用過水承攬的人頭公司凱○生醫公司,則向彰基醫院收取高達8,222萬3,010元之款項,從中截留2,840萬4,025 元之不法暴利。
利用人頭公司鼎○公司部分,檢方表示,郭守仁與原即為彰基醫院施作電機工程的寶▲公司負責人謝○凔於105年4月共同成立鼎○公司,先後由郭守仁、賴建文、謝○等人擔任負責人,郭守仁於106年至109年此段期間主導,賴建文、王○鑫配合鼎○公司標得彰基醫院共22 件電機相關工程,實質上則由謝○凔以鼎○公司名義轉包予其他廠商實際施作,並由寶▲公司擔任保證人。
郭守仁等人藉設立鼎○公司「過水」承攬,從中截留高達3,842萬 0,011 元之不法暴利。郭守仁、賴建文、王○鑫則分別自鼎○公司取得42萬3,843元、42萬元、58萬元報酬;謝○凔則以身為鼎○公司之法人股東寶▲公司負責人之名義分得股利,獲取高達1,553萬0,497元不法利益。
人頭公司截留不法利益
利用人頭公司賀○儀器公司及賀○生醫公司所為背信犯行,檢方表示,郭守仁在105、106年間由主導將彰基醫院開刀房新設工程合約交由賀○儀器公司承攬,賀○儀器公司再向原承攬廠商中▲儀器公司採購後,再以賀○儀器公司名義「加價轉售」給彰基醫院,從中截留高達244萬元不法利益。
郭守仁又於108年間透過賴建文與中▲儀器公司負責人吳智正洽談合作,共同成立賀○生醫公司,再以相同手法,郭守仁主導,賴建文護航配合,使賀○生醫公司順利取得彰基醫院2件關於監視管理系統、AITOF 病人安全照顧系統等標案,實質上均轉由慧▲智醫公司等下包廠商實際提供履約服務,賀○生醫公司從中再截留高達405 萬7,400元之不法利潤。
檢方說明,郭守仁等人涉犯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嫌,犯罪所得高達7千餘萬元,自願繳回之犯罪所得7百餘萬元已由地檢署查扣在案。
檢方專案小組另向法院聲請獲准而查扣被告所有不動產11筆及台積電股票10張,避免被告坐享犯罪所得。
郭守仁的專業在一般外科、消化外科、小兒外科及臨床腫瘤。「彰基走出去,世界走進來」是其任職彰基院長時的標語,在其整合、領導之下,彰基成為中台灣重要醫學重鎮,郭守仁也成為百年醫院重生的推手,當時,各醫院肝臟移植術後3年存活率,以及四癌口腔癌、乳癌、大腸癌、子宮頸癌的篩檢率,彰基均名列前茅。
發稿時間10:29 更新時間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