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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暴力6成因生活衝突引爆 專家揭恐怖情人7特徵:分手後仍有風險

健康醫療網

發布於 06月19日10:00 •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則澄報導
在《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滿28周年前夕,衛生福利部舉辦「愛不窒息!拒絕親密關係暴力、守住安全界線」記者會。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則澄報導】在中國大陸東北地區長大,今年43歲的女子「小珍」,和前夫歷經愛情長跑後嫁來台灣,婚後努力想當個好妻子、好媳婦,卻仍被頻頻責備,甚至演變為肢體暴力,數年間共申請4張保護令,後來在政府及民間單位的介入下重新面對生活。衛生福利部最新統計指出,家庭暴力通報案件逐年攀升,其中親密關係暴力案件的暴力促發因素,有6成是因個性或生活習慣不合所致,專家提醒,恐怖情人常見控制慾強、情緒勒索等7大特徵,呼籲民眾提高警覺、及早求助。

愛情長跑後陷家暴循環 政府+民團介入助她脫身

「第一次被打的時候我非常震驚,婚姻的崩塌就像八、九級地震一樣突發,讓人猝不及防。」小珍表示,自己十幾年前與前夫歷經愛情長跑後結婚,婚後面對懷孕帶來的身體變化、婆家規矩及社會文化差異等壓力,即使努力想當個好妻子、好媳婦,仍遭頻頻責備,甚至演變成肢體暴力。前夫每次施暴後都會哭著道歉,甚至曾在機場當眾下跪,讓她一次次選擇原諒,卻也陷入惡性循環。雖然曾報警並於數年間申請4張保護令,但因孩子年幼遲遲未離開這段關係,直到第4張保護令生效期間,在勵馨基金會社工協助下接受庇護安置,才終於鼓起勇氣重新開始生活,「踏出求助的第一步需要很大的勇氣,但當你願意伸出手,真的會有人接住你。」

家暴通報4年增逾4萬件 6成親密暴力因個性不合引爆

每年6月是家庭暴力防治月,在《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滿28周年前夕,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郭彩榕在「愛不窒息!拒絕親密關係暴力、守住安全界線」記者會上說,依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民眾防暴意識抬頭,近年家庭暴力通報案件數自民國111年14萬9198件,上升到114年19萬676件,其中以「親密關係」暴力為大宗,約占整體通報案件近5成,被害人4年來仍以女性約占7成為主,但男性被害人略微上升,從2成到近3成,雙方互為通報案件也逐年增加,111年為約2成,至114年已逾3成。

另民國114年的親密關係暴力案件,樣態以肢體暴力為大宗,占整體通報案件5成,其多半隨精神暴力及跟蹤、騷擾,而親密關係暴力案件的暴力促發因素,因個性或生活習慣不合發生暴力衝突者占6成最高,郭彩榕司長說,進一步檢視114年24件重大親密關係暴力案件,其中涉及分手、離婚或懷疑對方有第三者等感情問題占5成,顯示親密關係中的衝突,若缺乏適當溝通與情緒管理機制,可能逐漸演變為暴力行為,甚至引發致命危險。

恐怖情人不會一開始施暴 專家揭7大危險徵兆

彰化基督教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陳力源說,親密關係暴力往往不是突然發生,而是在關係早期就已埋下伏筆,許多受害者與加害者原本有深厚感情基礎,因此當暴力第一次出現時,常認為只是偶發事件,甚至懷疑是不是自己做錯事,也可能因心疼對方的脆弱或原生家庭背景,試圖用愛改變對方,卻在一次次原諒與信任中持續受傷。

陳力源主任表示,恐怖情人不會一開始就施暴,而是先對你好,再透過忽冷忽熱的互動逐漸侵蝕個人界線,讓受害者失去自信與判斷。他也提醒,關係的試金石不是對方順境時對你多好,而是面對拒絕或挫折、衝突時的反應。常見危險情人徵兆包括「控制慾強」、「佔有慾強」、「貶低羞辱」、「情緒勒索」、「跟蹤騷擾」、「暴力威脅」及「身心失衡」,若發現自己在關係中經常擔心「這麼做他會不會生氣」,就應提高警覺,必要時避免正面衝突、逐步拉開距離,並尋求社政、警政、司法或醫療等資源協助。

分手不一定更安全 近半重大暴力發生在離開之後

勵馨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主任李玉華說,實務現場最常聽見外界「為什麼受害人被打,還是不願離開這段關係」,但分手、離婚不一定就代表安全,國外研究顯示,近半數重大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發生於結束一段關係後不久,也是親密關係中最具風險的時刻。她指出,社會與其期待受害者自行遠離危險,更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接住他們,讓他們安全脫身,因此勵馨基金會在協助當事人時,會和對方討論專屬安全策略,包括讓可信任的親友了解情況,及制定向社工或親友求助的暗號,和必要時調整上下班時間、路線等方式,為自己留下一條退路。

李玉華主任說,政府已設置許多資源,包括113保護專線、保護令、子女秘密轉學及庇護所等,但許多婦女進入庇護所後,第一句話往往是「不知道原來社會有庇護所的資源」。此外,她也提醒,制度除了看見被害人,還需發現加害人可能也有求助需求,進而明白一段關係的結束不應成為人生絕路,若能及早介入、關懷與預防,才有機會阻斷更多憾事發生,而每一名受害者在決定離開時,都不該是一場冒險,更不必獨自承擔風險。

勵馨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主任李玉華。

保護令是安全界線 警授防跟蹤、110視訊報案自保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家庭暴力防治官謝賀先表示,警方第一線處理親密關係暴力案件時,除了協助被害人申請保護令,也會透過告誡、定期查訪及安全維護等機制追蹤高風險個案,而若被害人擔心行蹤曝光,也應留意關閉手機定位功能及社群媒體平台位置分享,避免透過公開資訊洩漏居住地或庇護處所位置。此外,民眾若遭遇危急情況卻不方便出聲求助,可利用警方推動的110視訊報案應用程式,透過即時定位、錄音錄影及文字對話等功能向警方求援,協助警方更快掌握現場狀況並介入處理。

▲彰化基督教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陳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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