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控沈慶京強奪中工、中石化 鄭秀玲: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黃邦平/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大經濟系兼任教授鄭秀玲昨(10)日投書本報,指控京華城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30年前強奪國營事業中工和中石化,對此沈慶京10日大動作發聲明反駁、揚言採取法律行動;鄭秀玲11日再發新聞稿強調,其投書內容屬實,呼籲沈慶京「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鄭秀玲10日投書本報《自由廣場》「京華城案第二男主角 沈慶京如何奪取中工及中石化」,內容提到30年前「小沈」就奪取優質國營事業中華工程公司(中工)及中石化,之後更掏空其資產。也指沈慶京未受到法律制裁,以致近年他更囂張不斷施壓及意圖行賄台北市長及其團隊,以獲取暴利,盼司法單位明察,別再讓他得逞了。
沈慶京隨即發聲明稿反駁,反指鄭秀玲「刻意且連續投書指摘及散佈不實之事,顯已誹謗本人名譽」,並強調對於該作者投書誣指本人及不實內容,「將採取法律行動」。
鄭秀玲11日再發新聞稿強調其投書均屬實,全文如下:
本人日前(2025/9/10)於自由時報投書‘沈慶京如何奪取中工及中石化‘一文的內容均屬實。
中華工程公司(即中工)和中石化原為二家優質國營事業:中工當時有六十多億元資產,一年有十億元盈餘;擁有專業人才,又有特殊能力,可以做電廠、核電工程、水壩、大型機場和環保工程等業務。而中石化資有約一百五十億資產,其全部土地資產價值近三百億。
在連戰行政院長任內效法英國,推動國營事業民營化,本是好的政策。然而當時國民黨中常委沈慶京轄下的京華證券,藉著超低手續費打敗其他承銷商,標到中工和中石化官股釋出給民股的業務。他覬覦此二公司的龐大資產,乃趁承銷之便,收購這兩家公司委托書(即股東大會選董監事的投票權),進而於一九九四年不費吹灰之力取得所有權。由於他當時政商關係良好,如此巧取作弊,並未受到懲處或追訴。他的不當作為在當時各大媒體均有報導,衆所周知。去年9月6日謝金河先生於財訊亦提及沈慶京當年以‘收購委託書取得中工及中石化二家公司’,可見吾人所言屬實。
而沈慶京當時還想用相同投機手法繼續奪取陽明海運及中鋼,後來因台大經濟系張清溪老師等人、趙耀東(前中鋼董事長)及謝金河等多人極力公開力阻,才作罷。謝金河先生於去年9月6日財訊亦提及他當年力阻沈慶京以相同手法吃下中鋼的努力。由此可見吾人所言屬實。
再者,專研國營事業民營化的國立中山大學財管系張玉山教授當時也一再出面指摘沈慶京以此取巧方式奪取這二家優質國營事業的不當作為。
總之,吾人呼籲沈慶京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您當年做的這些事,各大媒體均有報導,是衆人皆知的事。
相關新聞:自由廣場》京華城案第二男主角 沈慶京如何奪取中工及中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