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舊制細則7/17生效 增自願提繳與提前結存選擇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行政院會日前通過新增勞退舊制勞工退休金方案,勞動部今天修正發布相關施行細則,將於17日生效,增加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及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退休金的選擇。
行政院會7月初通過「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拍板純舊制勞工可以自願提繳退休金,且符合退休要件的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後,在契約存續期間也得經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舊制退休金等政策方向。
勞動部今天修正發布「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將於今年7月17日起生效,增加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及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退休金的選擇,以強化勞工退休生活保障。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純舊制勞工得於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透過自身儲蓄,累積退休金。
純舊制勞工於自願提繳退休金後,並符合勞動基準法所定退休要件者,得於勞動契約存續期間,經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算勞動基準法工作年資退休金。另外,為保障勞工實際退休後生活所需,結算退休金應全數移入勞工保險局個人退休金專戶。
此外,勞雇雙方合意結算退休金後,勞工繼續工作所生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法終止時,雇主仍應計給退休金。勞雇雙方得逐年合意結算繼續工作年資所生退休金,並於結算後全數移入勞工保險局個人退休金專戶。
勞動部強調,此方案是增加純舊制勞工得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選擇,並未改變純舊制勞工身分,因此,雇主不須為純舊制勞工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但若還有勞退舊制勞工年資未結清或結算完畢,仍須依照勞退舊制規定,為勞工提撥退休準備金。
勞動部舉例,若勞工年齡55歲,工作年資25年,合意結算日平均工資為新台幣5萬元,提前結算的退休金金額為200萬元,須全數移入勞工保險局個人退休金專戶;若勞工結算後繼續工作5年,60歲實際退休時平均工資為6萬元時,雇主仍應給付30萬元退休金。
勞動部說,勞雇雙方合意結算後,勞工繼續工作,勞雇雙方可再逐年合意結算因工作年資所生基數的退休金。(編輯:李錫璋)11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