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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視角還原黃國昌攜出機密資料現場 記者只花18秒...翻拍7張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1月22日08:39 • 發布於 01月22日07:33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將國防機密文件帶出長達1分15秒、不在畫面裡的時間42秒,遭民進黨立委陳培瑜以「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刑法」進行告發。(資料照)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9日在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會議中,將攸關國防特別條例的機密資料帶出會議室;民進黨團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黃總計離開1分15秒,且有42秒不在監視器範圍內,質疑黃國昌恐有偷拍資料之嫌,今赴北檢告發黃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等案。礙於監視器影片被立院禁止翻拍,本報以第一人稱還原黃國昌攜出資料的全過程,記者僅花18秒竟能翻拍7張文件。

書記長陳培瑜、立委沈伯洋今赴立院警衛隊調閱監視器畫面,並還原黃國昌攜出資料的全過程,黃不在監視器拍攝範圍內的時間長達42秒,當下又有助理拿著2支手機,質問黃國昌有沒有翻拍機密資料、有沒有外洩出去,請黃國昌出面向國人說明。

據「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秘密會議中之秘密文件,由秘書處指定專人蓋印、固封、編定號數,分送各委員簽收;其有收回必要者,當場分發,當場收回,不得攜出會場。關於繕印、保管、分發秘密文件之手續,及指定負責辦理此等事項員工之管理,由秘書處另定辦法,嚴格執行。

有關秘密會議開會規則,立委沈伯洋說明,機密會議要將手機放在外面鎖起來,整個場地會掃訊號,每個人進去之前也要被機器掃,防止有人攜帶密錄器;若有人就是記在腦子裡,然後出去打電話,則要靠簽署保密協定來規範,而且洩漏機密有刑責。

民進黨團書記長陳培瑜、立委沈伯洋20日赴立院警衛隊調閱監視器畫面還原時間軸,10點40分05秒,黃國昌帶著機密資料走出國防外交委員會;10點40分21秒,黃國昌走下樓梯,身後跟著2個助理,其中一位手上有2支手機,走下樓梯後就是沒有監視器的角落;10點41分03秒,黃國昌和一位助理走上樓梯,準備回委員會;10點41分20秒,黃國昌走到委員會門口,軍官剛好衝出來拿資料。

陳培瑜表示,全程1分15秒,絕對不是黃國昌宣稱的30秒;黃國昌不在監視器拍攝範圍內的時間長達42秒,時間足以把夾帶出去的國防機密資料翻拍完成。

由於立院秘書長周萬來只允許申請人觀看監視器,不能翻拍與複製。本報記者實際前往位於紅樓301會議室,以第一人稱視角拍攝,模擬黃國昌離開會議室後的路徑,走往樓梯間,途中將7張文件放於地面拍攝,再沿路返回紅樓301會議室,並將時間控制在1分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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