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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推公務員育兒居家辦公1小時 林杏兒:盼比照勞工減工時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4月13日08:58 • 發布於 04月13日08:58
國民黨籍議員林杏兒受訪表示,認同政策立意良善,希望能讓公務員比照一般勞工,可以直接請假,否則回家要找一小時補上班,壓力更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孫唯容/台北報導〕台北市府在3月份推出「育兒減工時」企業試辦計畫,家中有12歲以下子女的家長每日不減薪、減1小時工時,市府補助企業對應薪資8成。北市府也在本(4)月7日推出新制度,讓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的公務員,除了彈性上下班外,可以提出申請每個上班日多一小時「居家辦公」。國民黨籍議員林杏兒受訪表示,認同政策立意良善,希望能讓公務員比照一般勞工,可以直接請假,否則回家要找一小時補上班,壓力更大。

林杏兒認為給予勞工「育兒減工時」計畫立意良善,不過美中不足的是,市府的公務員無法使用。對此,台北市政府人事處長張翠娟說明,根據《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人員每天上班要8小時,市府有考慮到家庭跟事業的平衡,因此也在今年3月17日修正《台北市市政大樓各機關彈性上班實施要點》第五點,明定同仁家中有12歲以下的國民小學學童、學齡前幼兒,以及有懷孕期間之配偶、重大傷病、身心障礙、65歲以上等,彈性上班時間可以從2.5小時,改為3小時。

台北市政府人事處也在4月7日行文各機關單位,正式公告《育兒期間居家辦公作業規範》,讓家有12歲以下兒童的員工,有親自接送需求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經機關同意後於每日辦公總時數不變前提下,可提早1小時下班,該剩餘1小時的辦公時數,應於離開辦公處所後當日內以居家辦公方式補足。

林杏兒直言,公務員接完小孩,還要找一個小時去補辦公,但是多數人回家後依然忙碌,有些家庭煮飯、帶小孩,可能還要「一打二、一打三」,公務員回家壓力更大。林杏兒也建議,既然是好的方向,涉及到中央的法規,市府無法單一去調整,應主動提出向中央反映、討論,很多政策不要在選舉前喊一喊,開了一堆支票沒有真正去兌現,應真正給予公務員更好的環境,減輕育兒家庭的負擔。

處長張翠娟補充,113年曾與銓敘部討論過,這個部分他們說是入案研議,曾給予回覆是這樣。林杏兒也回覆,希望屆時可以得到一個對公務員比較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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