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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爭取唾液快篩上路成毒駕剋星 警5個月狂抓835件居全國第二

桃園電子報

更新於 06月03日09:23 • 發布於 06月03日09:09 • 記者諶志明
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車輛自撞分隔島。圖:讀者提供

桃園市平鎮區6月1日下午15時許,1名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車輛自撞分隔島,平鎮警方獲報到場,發現該男神情恍惚、舉止異常,經施以唾液快篩呈現陽性反應,並在現場起獲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脂煙彈1顆及加熱桿1支,訊後全案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於今(3)日上午經桃園法院裁定羈押。

平鎮警方獲報到場,發現該男神情恍惚、舉止異常,經施以唾液快篩呈現陽性反應。圖:讀者提供

為確保市民用路安全,桃園市警察局今年度持續全面加強取締毒駕工作。經統計,今(115)年1月1日至5月31日止,共計查獲毒駕案件835件,較去年同期的34件,增加達801件。此外,在全國總取締件數6730件中,桃園市查獲件數占全國比例達12.4%,成效位居全國第二,僅次於新北市的1806件。

針對數據顯著增長,警察局特別說明,取締件數上升並非代表市內毒駕人口暴增,而是受惠於法規完善與執法工具的引進。過去由於採驗程序繁複、時效性不足,導致許多案件流於黑數;今年因執法有據且工具到位,才讓隱藏的毒駕行為無所遁形。

過去第一線員警在處理疑似毒駕案件時,常面臨採驗舉證的實務困境。為此,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特別於114年6月行政院會中,向中央提出「將唾液快篩納入警方執法工具」之建議,獲得中央重視。

警方表示,交通部隨後於114年11月19日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內政部警政署亦於11月20日同步修正實施「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正式將唾液快篩納入警方執法項目。自今年1月起,第一線同仁在法律授權與科技工具的輔助下,能更精準、即時地進行攔檢採驗,這也是今年查獲件數大幅提升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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